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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农民的宣言》中,强调:“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而农民问题的中心是土地问题。”可谓,对小农时代中国的国情分析的再透彻不过了。
“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直是中国农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生活。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历来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历代统治者最为头疼的疑难问题。
处理得当则农民安居乐业,政府财政收入得到保证;处理不当则将导致民不聊生、社会秩序紊乱,甚至揭竿而起。
公元前4世纪,战国时期的孟子显然就曾认识到了土地问题的重要性。所以他主张,要给农民几亩地,种上桑麻和庄稼,并且保证农民的劳动时间。
让农民有吃有穿,在老的时候还可以吃上几口肉(其实人老了,牙都掉了,还怎么吃呀)。这样的统治就是仁政,这样的君主就是明君,这样的社会就小康社会啦。
李世民几乎将孟子的政治理想全部变成了现实,他忠实的执行者了儒家关于未来社会的种种构想。孟子老先生泉下有知可以安息了!要是他有机会来唐朝看看,一定会激动的不想回去的。李世民的基本做法就是,全面、彻底地推行均田制和与之相配套的租庸调制。
中国古代有些制度精彩到让人拍案叫绝,均田制便是其中最经典的制度之一。均田制,在中国古代,乃至在世界历史上都是一项绝妙的土地制度。一旦战乱导致人口大量减少、土地大量荒芜。土地就会流转到政府手中。
政府便可以把手中的无主荒地分配给农民耕种,这样农民有了土地便能安分守己。有利于社会秩序安定;另一方面,政府的赋税也增加了。这才是真正的一举多得的奇谋妙计啊。
这项制度开创于鲜卑族统治下的北魏。以后的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朝、唐朝前期等时期都曾推行过。其中,以唐朝推行的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效果也最明显。政府根据所掌握土地的数量,授予每个成年男子几十亩土地,称为“计口授田”。
李世民深知均田制的好处,因此即位以后当即大力推广这项利国利民的制度。俗话说“不废不立”,一个王朝刚刚建立时,面前除了烂摊子外,实际上也有很多机遇。豪强权贵该死的死了,该跑的跑了。改革的阻力就会小很多。因此,唐朝规定:
标准一:对百姓授田
18岁以上的成年男子(丁男),每人授给土地100亩。其中80亩为“口分田”(按人口数分的田地),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死后要归还政府。20亩为“永业田”(可以永远作为私产继承的田地),可以传给子孙继承。60岁以上的老年男子、有顽疾者、残疾人,只授给“口分田”40亩。守寡的妻妾授给“口分田”30亩,如果这些人是户主,就再授给“永业田”20亩。所有授田标准,在地狭人稠的地方都要减半执行。
标准二:对贵族、官僚授田
有爵位的贵族(从亲王到公、侯、伯、子、男等)。可以依照爵位申请受“永业田”由10000亩递减到500亩。一品至九品的官员所授“永业田”由6000亩递减到200亩。
但值得注意的是:
其一,唐朝的均田制以男丁为单位。而北魏以来,都是以户(一夫一妻)为单位来授田和征税的。
和尚、道士分田30亩,道姑、尼姑授田20亩。这些土地都成为寺院的私有土地。这反映了唐政府对寺院和道观在经济上的重视与扶植。
唐朝一般妇女、奴婢等都不授田,体现了女子地位的下降。
从事工商业的人在地广人稀的地方,可以按普通农民的标准减半授田。在地狭人稠的地方则不予授田。这体现了商人地位的卑微和政府的重农抑商政策。
均田制下的土地,一般都不能任意买卖。但是。贵族和官僚的“永业田”是私产,可以自由买卖。普通老百姓无力丧葬的、因为犯罪而被流放的和合法迁徙的人。才可以出卖土地。“口分田”则不允许买卖,除非你要搬家到地广人稀的地方。
其六,唐朝以前给耕牛也要授田,一头牛要给分60亩地。牛是财富的象征,更是生产力的标志,那就是古代的拖拉机。唐朝把这项给取消了,反映了唐朝人地关系比较紧张,已经没有那么多空闲的土地再分配给牛们了。
与均田制配套的赋税制度是租庸调制。凡是接受政府均田的人家,都要缴纳一定的赋税并服徭役。每个成年男子每年要向国家:按土地多少缴田租,粟(谷子)2石(dàn,合240斤),称作“租”;按户数缴户税,绢2丈(约合6.7米)、绵2两或布2.5丈(约合8.3米)、麻3斤,称作“调”。为什么中国人对“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等津津乐道?除了天伦之乐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不分家就可以只向国家缴一份户税!长期以来中国的赋税制度,侧重于地租、人头税和户税等。而户税是按户征收的,同样是10口人,要是一大家子,就只用交一份户税。而要是分为三四户,就要交三四份户税!所以,从减少开支的角度看,一大家子过日子会节省一些。分家既不划算也很为难,要搬家就更难了。实际上这样,统治者加强对人民控制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也是中国式农民的智慧和生存之道啊!此外,还要去服徭役20天,如果不愿意去可以给政府交6丈(合20米)绢或7.5丈(合25米)的布来代替服役,称为“庸”。这实际上是一种代替徭役的“代役税”。如果丁户愿意在20天徭役外,再多服役15天。政府就免去他的“调”。要是愿意再接着干30天那么“租”和“调”就都免了。也就是说,一家的成年男子要是愿意一年中给政府服65天徭役。那么他们家一年就什么都不用给政府交了!地可以白种一年了!一年中可以有整整300天,在自己家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或是种地,或是干点别的事情了。这在中国古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美妙生活呀!尤其要是和暴虐的秦朝、隋朝比起来,人们简直幸福的要死。即就是单单可以拿绢或者布来代替徭役的政策,已经是历史的一大进步了。因为,农时最重要、劳动力更重要,农民要是交了这种代役税就可以专心专一地在地里干活了。这样一来,农业的土地和时间都有了保障。李世民真乃是孟子的好学生啊。
总体看来这项制度的实施。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有着十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尤其是在最初实行的几十年里。均田制是一项神奇的制度,它的实施缓解了土地兼并的形势。保障贵族官僚地主利益,但限制他们占田过多。在授田时先给穷人再给富人,还限制百姓出卖自己分得的土地,以期农民也能拥有一定数量的生活保障。它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使农民摆脱豪强大族的控制成为国家编户齐民。政府控制的自耕小农阶层的人数大大增多,保证了国家的赋税收入。加强了政府对人民的控制。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缓和农民的反抗,使劳动力与土地结合。减少了田产纠纷,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最终,巩固了李世民以及整个唐朝前期的统治。
但是,这项制度也有一些无法弥补的缺陷:
其一。政府手中要有相当数量的土地才能实施均田制。而用来授田的土地只能是无主土地和荒地,数量有限。在相对和平时期。缺乏无主土地,所以均田农户实际授田则很少。
其二。均田令规定的受田数量,指的是应受田,也就是按政策、在理论上受田的最高限额。但是,随着社会的稳定,人口不断增加,再加上“永业田”又不退还给政府,迟早会有无田可授的一天。所以,均田制从一开始就普遍达不到应受额。口分田虽然规定年老、身死还给官府,但实际上能还田的很少。
其三,按理说这些国有土地是不能被兼并的。但是,农民经济力量脆弱、赋役负担沉重,稍微遇到天灾**,就被迫出卖土地、破产逃亡。还有些无法无天、神通广大的地主老财什么的,通过各种途径对均田的土地进行侵吞。导致土地逐渐集中到一些大地主手中,而这些人大多财大气粗又或者与官府有勾结。从而,使政府控制的土地越来越少,均田制也没法推行下去了。
正因为如此,均田制在北魏、北齐、北周、隋朝等朝代都在推行一段时间后遭到破坏。唐朝也因为同样的原因,终于在坚持实行了160多年后,以唐德宗李适建中元年(780年)实行两税法为标志,宣告废止。
政通人和,行政效率提高;物阜民丰,人民生活稳定。就这样,在李世民及其领导班子的共同努力下,经过点滴的积累、勤恳扎实的工作,一个万众注目的盛世终于要展现在我们眼前了。
皇帝的政治业绩与他获取权力的途径是否合法,绝对没有直接关系。李世民以其巨大的建设成就威加海内,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荣誉,也赢得了当时及后世万民的尊敬与膜拜。很少再有人追究他“玄武门之变”的“微小过失”了,因为他确实是一位千载难逢的伟大君主。孟子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李世民就是这样视臣子如手足臂膀,视百姓为权力基础的圣明之君。他是唐朝卓越的军事家、政治家、书法家,堪称古代皇帝中的全才和佼佼者。由他开创的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是盛世中的典范。他为大唐长达130多年的盛世。奠定了无比坚实的基础,并将中国封建社会逐步推向鼎盛繁荣。
“盛世”。当然是一个人人向往的时代,但又不一定人人有幸遇到。“盛世”两个字。是中国古代对一个时期全方位鼎盛的最高肯定,可不是什么人想这么叫都可以的!那么,怎么样才算是盛世呢?
“盛世”一定要符合以下标准:总体看是一个安定兴盛的时代,指国家繁荣昌盛、统治集团文治武功到达一定水平的社会现象。具体来看:
内政方面
政治清明、国家统一、经济繁荣、民生安定、科技发达、思想活跃、文化昌盛,民族凝聚力强等。
其二,外交方面
军事强大、贸易繁荣、对外交流活跃、影响力大、外邦臣服等。
上古时代的尧舜盛世;
夏朝的少康中;
商朝的武丁中兴;
西周的成康之治;
西汉的文景之治、武帝盛世昭宣中兴;
东汉的光武中兴、明章之治;
西晋的太康繁荣;
南朝宋元嘉之治;
南朝齐永明之治;
南朝梁天监之治;
北魏的孝文中兴;
隋朝的开皇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