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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们,我们进了吐蕃这些年,一直都没有作为,像个窝囊废一样潜伏着,好不容易跟着刘将军,有这么好的一个表现机会,谁也不能给我弄砸了。”程阁环视了手下一眼,一脸严肃地说:“战场瞬息万变,谁也不敢说下一刻钟发生什么,如果运气不好,你们被俘了,那怎么办?”
刘远率领扬威军负责救人、暗杀等任务,而程阁则负责中途把人引走,然后伺机跑掉,在吐蕃多年,他们早就摸清了道路,并作了不少后备之策,帮助刘远实施金蝉脱壳之计,换一句话来说,也算是先保住胜利的果实,从战略来说,刘远是疲惫之师,换上程阁这些生力军,自然更多胜算。
“还用说吗?拼了,拼一个够本,拼二个就赚一个。”人群中一个一脸正色地年轻人掷地有声地说。
“就是,队长,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放心,就是被他们俘虏,也只能俘虏到死人。”
“对,我们都是队长选出来精英,没一个是孬种。”
“我们嘴里的毒囊也不是吃素的,必要时候,就咬破它,反正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众人纷纷表态,表示绝对不会出卖兄弟、出卖大唐等等。
刘远一行五十三人,同样,程阁他们也出五十三人,而这些人,都是经过考验的手下,程阁对他们也很放心,不过他不敢大意。还是再一次警告麾下的将士说:“你们的父母、妻儿子女都留在大唐,若是你们叛变。有什么后果,你们也是知道的,即使你们不在乎家人,无论逃到天涯海角,大唐也不会放过你们,一直把你们杀死为止,就像洛桑寺的人,不是说杀就杀吗?若是你们为大唐捐躯。不光是大唐英雄,你的一家老小也会有人照料。”
“的嗒....的嗒.....”
“呜呜呜.....”
“杀啊,他们就在前面,没马力了。”
“杀了他们,升官又发财。”
远远听到马蹄声如铺天盖地一样跑来,间中还隐约到听吐蕃士兵的疯狂的叫喊声,程阁不敢怠慢。一手拉着那匹上面坐着一个胖子的马,只见那胖子晕倒在马上,被人用布条绑住,然后轻叱一声,带着手下继续向前出发。
而此时,吐蕃赞普近卫百户长巴呼尔。率着手下刚刚转过山弯,与程阁等人距离大约五六十丈,在刘远藏身、训斥手下所huā费的时间里,巴呼尔终于跟上他们的脚步,追了上来。
“哈哈哈。终于追上这帮老鼠了,勇士们。把他们全部抓了,重重有赏。”巴呼尔好像注入一剂强心针一样,整个都〖兴〗奋得差点叫了起来。
没有什么这个更美妙的了。
“杀啊”
“追上他们,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
“兄弟们,升官发财就在前面,追,他们只有几十人,我们一个吐一口口水,都能把他们淹死。”
看到追了这么久敌人就在前面,那些吐蕃士兵好像打了鸡血一般,一个个都〖兴〗奋异常,鞭着战马、挥着长矛大刀、口里叫嚷着,一窝蜂似的冲了上去。
追了近百里地了,终于追上了,看他们的样子,分明是马力不够或人太疲劳,不得不放缓休息一下,这样看来,抓到他们,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再说对方只有几十骑,而赞普亲卫加上赞婆从中翼调来的守军,足有上千人,都是军中的精锐、以一当十的好汉,现在对付区区几十人,简直就手到擒来。
功名利禄,就在眼前,十两黄金相当于一百两银,一百两银子,可以买几名美艳的胡姬,可以买奴置地,如果救回公主,那更了不得,一下子过荣升百户长,一跃成为贵族,好处多到说不完,一个个吐蕃士兵看到富贵就在眼前,而且危险也不大,根本不用巴呼尔催,一个个不惜马力,拼命向前。
刚才怕有埋伏,派先锋在上面探路,或多或少都收住了一些速度,现在敌人就在眼前,看这个样子,他们也没来得及布置陷阱,吐蕃的将士开始放开速度,没多久,优劣就出来了,那些赞普亲卫,不仅身体百战、骑术精湛,就是座下的马,也是上等的战马,以巴呼尔为首,渐渐脱离大部队,大约二百多人,呈箭头之势,距离前面逃跑的程阁等人越来越近,不到半个时辰,己由原来的五六十丈缩短到只有二三十丈了。
“冲,一口气把他们拿下。”巴呼尔大声吼道。
“杀啊”
“冲”
不过追着追着,巴呼尔心中疑惑越来越大:前面逃跑敌人,一味只顾着逃命,并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没有派人断后,也没有分开来跑,那感觉,都不像是军队的人。
这些是什么人呢?会这么简单束手就擒吗?
巴呼尔一边追,一边想着,突然,巴呼尔的双目一瞪,脸上出色惊喜之色:前面逃跑的敌人,有一个不知是受伤还是体力不支,先是落后,接着一个不慎,竟然摔下来马来。
太好了,敌人已经到了强弓之末,巴呼尔大吼一声:“吐蕃的勇士们,他们就像受伤的老鼠,已经跑不远了,快追上去,那掉队的谁也不要杀,本将要活口。”
“是,百户长。”众人齐声吼道,一个个跑得飞快。
虽说不是公主,但这个人也值十金,十金啊,看他都没还手之力,在众吐蕃将士眼中,这哪里是人,分明就是一锭的十两重的金元宝,还是无主的金元宝掉在地上,谁捡到就是谁的。
突然间,前面逃跑的人做出了一个令人奇怪的举动。只见混乱中,两个人扭过身。对着那掉队的自己人就放起箭来,在月光下,只见那第一支箭射空,落在他旁边的雪地上,可是第二支箭劲力十足,一箭就射中他颈部,那个落伍的人一下子被自己人射杀,栽倒在地。
射杀得手。那两人继续策马狂奔,很快又跟上大部,和巴呼儿部还是有约二三十丈的距离。
还真够恨,一看的情况不对,生怕同伴成为俘虏,受不了折磨吐出实情,毫不犹豫把自己人给射杀了。这份狠、这份果断可以看得出这带队的是一个狠角色,而这些人好像对自己的射术很有信心,只是射了一箭,马上就跑了。
等巴呼儿经过时,在月光下可以看到很清楚,这个倒的人。一脸乌黑,两眼瞪得大大的,好像不相信自己被自己人射杀一样,明显是那箭头淬过剧毒,见血封喉。难怪一射中他们就放心了,不光对敌人狠。对自己人也毫不客气,生怕他成为俘虏,同样淬了剧毒的箭头对付自己人,只不过......那人倒在地上,他的帽子掉在一边,在明亮的月光下,巴呼儿看得非常清楚:这个人头刮得锃亮,一根头发也没有,上面还有香疤。
巴呼儿心中一凛:分明是一个佛门子弟。
“扎巴”巴呼儿大吼一声。
“百户长,小的在”
“命你领五十人守着这具尸体,绝以不能有任何闪失,否则唯你是问,只要你守好,算你一功。”
扎巴一听,虽前面还有奖金和百户长的赏等着自己去娶,不过人多势众,僧多粥少,也不一定是自己的,现在有了一个功劳,也算是一件喜事,闻言马上大声说道:“小的领命。”
说完,率领着一队故意放慢脚步,准备守着这具尸体,看到后面的士兵赶上来了,还焦急地说:“小心,别踏着尸体,有大用。”
当他看到那个光头时,也楞了一下,不过他不敢怠慢,马上脱下自己的披风,盖在那尸体之上。
而追着的巴呼儿越追越烦躁,明明只有二三十丈的距离,可是死活跟不上,从洛桑寺到现在,自己座下的马也跑了一百多里,还是在风大的雪大的夜晚,那马的喘息声,自己都可以听得很清楚,明显是累了,再跑下去就得伤马,可是自己不能停,一旦停了,前面的人就再也追上了。
刚才这些人有一段时间跑得稍慢一点,说不定当时让马休息了一下,绶了一口劲吧。
“追,都给我人追”巴呼尔大声地吼道,此时此刻,也顾不得座下的好马了。
两队人你追我赶,又跑了三四十里,双方的速度都明显降了下来,不过谁也不敢松一口气。
突然,前面是一个峡谷,前面逃跑的人率行过入峡谷,而巴呼儿也不敢怠慢,马上率着一众士兵也直奔峡谷而去。
咦,他们要干什么?当巴呼儿一进峡谷,只见前面逃跑的人,一个个下了马,用力拉着什么,就当巴呼儿想冲过去抓人的时候,突然听到“轰隆隆”的声音,抬头一看,脸色大变:只见头顶上大量的擂木和巨石砸下来,眼前的这些人,一早就做了防备,故意引人来小峡谷,然后用事先准备的擂木和巨石来杀伤敌人。
“退!”巴呼儿大吼一声,马上调转马头,大声喝道:“快,退后,有陷阱。”
“轰隆、轰隆隆.......”
那擂木和巨石翻滚着从头上掉下来,接着就听到一片惨叫几声“啊”巴呼儿突然惨叫一声,等他退出那些擂木和巨石的攻击范围时,低头一看,左臂的战甲上,渗出了大量鲜血,很明显,冲在最前面的自己,虽说己经很警觉了,还是挂了彩,应是被石头砸中,也不知有没有伤着骨头,幸好砸偏了,要是砸中脑袋,神仙也难救。
不过他一看前面,刚刚生出来一丝侥幸马上被愤怒所替代:前面起码有二三十人因避之不及,被砸成肉饼,有几个还砸得断手折腿的,正在悲惨的呼叫着,还真是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