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越来越好?以前都不是自己烧的好不好?她要是还是原来的顾明兰,保准还是那个受了委屈也只能往肚子咽的小媳妇。那个女子在这个家里经常都饿肚子,能吃得饱已经就是她最大的心愿了,哪里还有心思去捉摸什么好吃?
而自己的手艺,那也是经过十几年的锤炼才练出来的。
“哦,原来是这样。野味不值银子的原因看来还是烧得不太好吃的原因,还是没烧得好。要是烧得好吃,我感觉肯定有许多人都会来吃。你准备什么再进山打猎?”顾明兰边想边问,她不会求大富大贵,只打定主意要利用千年先进的见识与知识,挣点银子花花。手上有银子,也不会为了吃一个鸡蛋也被那该死的老太婆骂得个狗血淋头。
“怎么,还想吃野味是吧?我跟朋友们约好了,三天后再进山,到时我多留几只回来给大家吃。”朱正清想她定是馋了,今天她根本没吃到几口不说,平常家里也实在吃得太差。其实他也知道并不是家里这么难过,而是自己娘亲太节省,平时家里有点好吃的也轮不到她嘴里。
所以顾明兰一问他什么时候再进山,朱正清的第一想法就是:她喜欢吃野味!只要她喜欢,就算不进内山,到前山他也要去打几只来给她吃。
顾明兰听他说三天后进山,于是双眼蹬亮:“那你去酒楼卖野味的时候,要不带我去吧?”
看着顾明兰煜煜生辉的双眼,朱正清心头一亮倒把自己的想法给一时抛开了,一个想法在脑中形成:“你是想教他们做这野味?”
如果她把她的手艺教给了酒楼,好酒楼的野味吃的人就多。吃的人多,要的野物就多。可这野物又是不家中豢养的,想要多少就有多少。这样一来,打猎的人,那野味的价格不就高了么?
看来这男人确实的脑子确实不错,他能立即想到这方面,说明他是个聪明灵活的人。顾明兰点点头:“今天晚上做的野味跟往常的做法不太一样,不仅仅加了香料,还加了更神秘的东西。而且我发现这样做出来的,你们都说好吃。你出门去酒楼卖野味的时候带上我,卖之前让我先做一碗给掌柜吃的话,你说他会不会多给些银子?”
其实她不仅仅是想卖做野味的方子,等人混熟了,她还是想把那田里的田螺、河里的小螺丝推出去。有了更多的调料,有了美酒去腥味,她相信那无本的东西,能让顾家大姐与小妹及两个外甥的日子好起来。
听到问起晚上吃过的野味,朱正清心里喜滋滋的:“你做的这个味道,我想酒楼里也不一定做得出来。好,那到时候我下山了先回家一趟,把你带上后再去镇上卖猎物好了。”
今天做的野味好吃,那是肯定的。这种做法她前世做得太熟了,想也不用想就能做出来。想起用料顾明兰问:“咱家里有没有糯米?”
说着野味怎么又转到糯米上来了?朱正清傻了似的看着顾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