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竹赶忙点头,在长歌月的库存里翻到了一只还算不错的毛笔。
小姐以往就爱写字,开始的时候写烦恼的时候还写。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小姐不爱书法了,但是如今小姐点名要带毛笔就是个好现象。
而长歌月却是看着这只碧竹递过来的毛笔,微微愣了愣,“这笔是哪里来的?”
碧竹蹙眉想了很久才好像想到,“奴婢不记得了。”
小姐的毛笔太多了,她也记不清都是哪里来的了。
想着碧竹接着道,“咱们这里好东西不多,笔墨之类的东西以往都是大少爷给你置办,自从大少爷不在府中之后,有的是按照分利赏赐下来的,奴婢也记不清了。”
长歌月慢慢拨弄了几下这毛笔的笔尖,狼毫的毛笔并不少见。
但是偏爱在狼毫中加上点点碎花汁的人却不多。
因为这碎花的味道实在不好闻,这只虽然经过特殊的处理碎花的味道已经淡了很多,但是浸泡过碎花沉积下的味道还是瞒不过她的鼻子。
碎花味道刺鼻而且多数人还会至痒,虽然浸泡过的笔尖会越发的顺滑但是偏爱此法的人仍旧不多。
只可惜她却知道一人,不浸碎花之笔不用。
那人不是别人就是如今宗政陌隐唯一还活着的兄弟三皇子宗政陌行。
只是她却想不通宗政陌行和原本的长歌月能扯上什么关系呢!
长歌月想了一会,或许是她想多了吧。
宗政陌行双腿残疾,终年不出府门一步,怎么可能会和深居宅门的长歌月有所关联呢!
长歌月想不通便不在去想,随后将毛笔扔在包袱当中,“走吧。”
看看如今的时间赶到百花园应该是刚刚好。
当长歌月出现在府中的大门口的时候长歌语娇的肺都要气炸了!
“你自己丑所以自知在百花宴上只能落人陪衬!所以也不想要我们好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