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作为“部落的保护神”这位神的信仰所推崇的就是“部落成员之间的爱”。“爱”一群由血缘纽带、家庭关系维系在一起的人的爱就是这个信仰的基础。
那位神是“忌邪的神”——“嫉妒邪恶的神”。虽然破坏爱的“嫉妒”是这个信仰之内的罪但神的嫉妒却不一样。神像丈夫爱着妻子那样带有独占欲的爱着信众。信众去信仰别的事物即“邪恶”他便会“嫉妒”。
而这一信仰还天然提倡“爱邻人”——因为对于游牧部落来说“邻人”乃是关系稍微远一点的家人、亲人。
这支以“希伯来”为名的游牧部落即使到了后来的文明时代居住在城市也坚定的要与同族居住在一个社区只与同族做“邻人”。
这种类似于“宗族”的家族爱便是如此根深蒂固。
这种信仰是坚定的“不传外邦”。对于这一支族裔而言这份信仰是他们独有的精神财富是他们私有的瑰宝不能赠给外人。
虽然有一些没有希伯来血脉的人也为这种“爱”的教义所吸引但是却不能真正融入。
一直到那位“作为纪年原点”的宗教领袖出现。
这里这本书的作者写道:“关于耶稣基督学界历来众说纷纭。刨除那些荒诞不经、带有超自然色彩的观点学界主要可以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公元一世纪确实有一位先知进行了宗教改革。而另一派则认为这是公元一世纪开始几百年集体创作中汇聚出的一个虚拟形象耶稣基督并不存在他本质上应该是一群一世纪神学家的几何体。这里为了降低理解成本我们姑且假定公元一世纪确实存在这样一位先知……”
这位先知重新定义了教义。
他为“邻人”做出了额外的注释。当一名信众问他“什么是邻人”的时候他回答道“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
信众说:“是怜悯他的。”
那位宗教领袖便说:“你去照样行吧。”
在这一句注释之下“邻人”是一种宗教色彩的隐喻。它不再意味着“空间上住得近的人”而是“会对你产生同情心的人”。
邻舍概念恰是超越“圈子”的远人之爱。撒玛利亚人被犹太人认为是血统污染的不洁群体他们彼此互相歧视。
毫无疑问他扭曲了教义用自己的意志替代了千年的传统。
所谓“我注六经六经注我”不外如是。
在宗教的信仰之内这位领袖应验了古老的预言更新了最初的古代先知与神的契约重新革新了信仰。从此“不传外邦”的规定也被打破。
而最初信仰这位神的游牧民族后裔也因此憎恨这位宗教领袖。在他们的视野之中这位宗教领袖是打碎他们瑰宝、将自己家族财产赠予外人的背叛者。
因此作为被罗马帝国统治的民族他们向帝国举报说这位宗教领袖自称“犹太人的王”要带领自己的民族造反。
罗马人的总督对这位领袖并无恶感甚至给予了这位领袖公正的机会。
但这位宗教领袖或许是对同族失望或许也有着“流血自我始”的念头。
这便是那个著名宗教故事的去神秘化版本。
而在那之后这位宗教领袖所改良的信仰成为了帝国底层平民抱团的依据。
无所依靠的人按照这种信仰组织起彼此的力量。
就算帝国一度对这些来自底层的教众挥刀甚至用上了极度残忍的刑罚也没有吓住那些底层。
因为帝国的统治……
已经足够残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