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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审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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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没落说。

过分的杀戮,使张献忠日益孤立,曾英,杨展等明将步步紧逼,大西政权在四川的控制区域日渐缩小,到最后“其威令所慑服者,不过成都前后十余县而已”。

张献忠不禁沮丧和茫然。他听说在沅州(属湖南)和铜仁(属贵州)交界处,有人挖出了一块古碑,上面刻着两行字:“东也流,西也流,流到天南有尽头,李也败,张也败,败出一个好世界”,心中陡然升起一种凄凉无奈的不祥之兆。

他或许感觉大势已去,潜意识中产生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成分:既然我不能占有这块土地,那就干脆把这块土地上的人民杀光,把这块土地上的房屋烧光,把这块土地上的财富抢光,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吧。

因为我不能得到的,谁也休想得到!

对张献忠的这种心理,鲁迅先生在《晨凉漫笔》中分析得很深刻:“他开初并不很杀人,他何尝不想做皇帝。后来……他分明感到,天下已没有自己的东西,现在是在毁坏别人的东西了,这和有些末代风雅皇帝,在死前烧掉了祖宗或自己所搜集的书籍古董宝贝之类的心情,完全一样。”

据说,张献忠有一天喝着闷酒,沉默良久,对张可望,汪兆麟等几个心腹说:

“皇帝真是难做,咱老子断做不来!现在老子手里有数百万两金银,数千担绒货,百十头好驴马。将手下这些人都杀掉,我等心腹十几人,隐姓埋名,到江南一带做个绒货商人,享受富贵,图个下半世快活,有何不可?”

有人劝他:“既然如此,那就把兵将解散,何必定要杀光呢?”

张献忠说:“我脸上有刀疤,军中谁不认识我,他日撞见,定然泄露。必须把兵士全部杀尽,方能保证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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