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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尔衮非常清楚,明朝的败坏,就是由于各级官吏的贪渎成风,尸位素餐造成的。
有人说,把晚明的官员不论职务高低排成长队,一个不剩的全部杀掉,也许会误伤一些清官,但如果隔一个杀一个,则肯定会漏网太多的贪官。
面对官员的集体贪腐,杀还是不杀?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但这难不倒聪明的摄政王,他想出了一个非常高明的办法。简单说,就是划定了一条时间线凡五月初二日大清军进京以前发生的事情,一概不予追究,但从五月初二日,从这一天开始,如果再怙恶不悛,仍贪污受贿,则国法不容,立即砍头示众。
反腐倡廉,历来都是阻力强劲,困难重重。
设定一个时间表,对以前的罪责,暂不追究,让人人都有弃旧图新,改邪归正的机会,当然会大大减弱反腐的阻力,如果仍不改前非,继续作恶,再重拳出击,雷厉风行,新帐旧账一起算,绝不手软。同时,保护好言官(现在叫记者,很多时候二奶,小偷也能履行言官的责任)行使职责的权利,让他们勇于揭发披露,并放手发动群众监督,让大小贪官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难有存身之地。
在一个**成风,无官不贪,积重难返的社会里,多尔衮的举措虽然无奈却无疑是明智的。我思忖半天,只想用两个字来评价务实。
多尔衮早就了解明朝的官吏。当初在关外,看到明朝上上下下追名逐利,互相欺瞒,贿赂公行,觉得又可笑又可恨。
跟李自成一样,他对明朝官吏并无好感。但感情不能代替理智,如今大清朝入主中原,这些人不出来重操旧业,国家机器就难以正常运转。他们虽然品性有差,但不可否认,他们是那个时代的知识精英,在他们手里掌握着治国的经验。
多尔衮多次公开宣称:“我大清臣子,不纳贿,不徇私,不修怨,违者必置重典。”这是他向明朝旧臣发出的严重警告和劝诫。
刚投降清朝的大文人龚鼎孽并不了解摄政王的心思,上书为贪官辩护:“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开国之初,应该对大臣宽大为怀,如果因一点贪污受贿的小事,就将大臣绳捆索绑,投入囚牢,土头灰脸,颜面扫地,谁还愿意努力为政府工作。”
多尔衮斩钉截铁的回答他:“贪官必诛,何必论赃多少!只要竭尽全力认真工作,朝廷自会优待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