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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初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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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碧落想象中的晚林园不同,与前院的灯火辉煌,欢声笑语比起来,这晚林园不但落寞萧瑟更有股阴森寒冷之意。舒榒駑襻

这里面真的住着的一个比女子还要美的男人吗?还是一位男妓?

对于男妓,碧落略有耳闻,但从未真正的见识过,她所接受的教育与观念里,男人与男人之间是不能有柔体上纠缠,所以碧落实在想象不到,男妓如何伺候男人?

收起杂念,碧落开始清扫那晚林园园中的落叶。

这地方像是很久都没有被人打扫过了,落叶堆积了很厚的一层。

碧落刚开始清扫,突然听见晚林园的主屋里传来戴妈妈的声音。

“我的小祖宗啊,你别躲!这药还没抹完呢!”

“我不要!好痒!”

不等碧落抬头,一个人影就从屋子里跑出来,一头撞上碧落后跌坐在地上。

被撞的碧落后退好几步才站稳,当她定下神来一看的刹那,有种呼吸突然凝滞的感觉。

这到底是怎样一双清澈透明的眼睛啊,璀璨得让人忘记思考,怕是连宝石都会黯然失色;他的五官精致地让人无可挑剔,用“绝色”二字都无法形容他的美;一头顺滑的黑发披散在肩上,像黑色的瀑布般静静地顺着他略显单薄的身体流淌着,一直垂到腰间;他的皮肤白得像透明似的,说他生来就没有晒过一次太阳,都不会让你觉得奇怪。

他此刻茫然地坐在地上,仰头看着碧落,光润的粉红色的双唇紧闭着,像是受了某种委屈,没有穿好的上衣滑下来露出光洁的肩膀,碧落忙收回视线侧过身去。

“我的发簪!我发簪!”

这个绝美的男人忽然从地上坐起来,开始在落叶堆中翻找着什么。

戴妈妈这时候也追了出来,让人将他从地上驾起来后固定住,“我的小祖宗你就别乱跑了,这伤要是不及时上药,怕是会留下疤的!”

“不要上药!痒!痒!”

“快,你们两个把他的衣服脱下来!”

“发簪!我的发簪!”

“小祖宗啊,你就别动了,这药可贵着呢,你这一动都没有抹到伤口上,全浪费了啊!”戴妈妈着急地念叨,忙对碧落吩咐说:“你别傻站着那了,帮着把发簪找给他!”

“好。”

碧落放下手中的扫把,开始帮那绝美的男子找发簪。

“发簪!我要发簪!”

“你动作快点!!”戴妈妈催促着。

碧落好不容易在枯叶堆中找到一只梅花的簪子,用衣服擦了擦后拿起来交给戴妈妈说,“找到了。”

“别给我,给安公子。”

碧落心想原来这绝美的男子就是十七楼里唯一的男妓,安公子。

真如传言所说是比女子还要美的男人啊。

“安公子,你的发簪。”

碧落低着头将发簪递给安公子,安公子心疼地立马将发簪接过去抱在怀里说,“找到了,终于找到了。”

“唉,你说那高公公怎么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呢?每次叫人出去,都把人弄到一身伤回来。敲敲这后背,一定是鞭子抽的。”戴妈妈抱怨着继续为安公子擦药,“小祖宗啊,你现在站着不许动,让戴妈妈帮你擦完药。若你不听话,我就把你的簪子都丢了!”

戴妈妈威吓着,安公子害怕地摇头说,“平安不动,平安一动都不动!”

当“平安”两个字传进碧落的耳朵时,她像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样,整个人顿时僵硬在远处。

平安?这晚林园里的安公子怎么会叫平安?

这个平安会是伊凡的小师弟平安吗?

“戴妈妈,他是谁?”碧落拉住戴妈妈迫切地问。

“他啊,也和你一样是被妈妈我捡回来的。我发现他的时候,他正被一群人追打,说是他抢了别人媳妇头上的发簪。

妈妈我第一眼见他的时候还以为是个俊俏的姑娘,没想到却是个男人。模样嘛倒是百里挑一的美,可惜啊是个傻子,什么也不记得,整日只知道搜集一些梅花形状的发簪。妈妈我见他可怜就领回了园子,每天大米白饭的养着,好吃好睡的供着。”

“那你刚刚叫他的名字……”

“你是说平安啊,”戴妈妈说,“我捡他回来的时候,他身上什么也没有,就只有一个绣着‘平安’的香囊,于是索性就给他取名叫平安了。对了,你这么问,难道是认识他?”

“不认识。”碧落摇摇头,心中的那种不平静渐渐地淡去。

原来他不是平安,只是戴妈妈随意取的名字跟伊凡的小师弟同名同姓了而已,他们不是同一个人。

“就算你认识,妈妈我也不会让你带他走。这小祖宗现在可是妈妈我的摇钱树啊,那高公公每次给的赏钱比这十七楼所有姑娘的打赏加起来还要多。”

“戴妈妈让他去伺候公公?”碧落多问了句。

“那高公公可是先皇身边的红人,告老还乡后在这兴鼓建了所大宅子。据说高公公家里的金子都堆成山了,他一个公公又没有后人,整日里挥金如土!

前些日子我让平安男扮女装上台表演,高公公就给看上了,马上砸钱建了这晚林园,让平安一个人住在里面。”

戴妈妈说完后又叹口气道:“高公公每次的赏钱倒是挺多,可就是这玩法也太bt了。你看,这平安的身上已经到处是伤了。”

戴妈妈说着就把半罗的平安转过来,碧落仅仅简短的一瞥就看到平安那细腻光滑的后背上分布着深深浅浅的伤疤。

“戴妈妈若真心疼安公子,为何不推拒了?”

“推了?你当戴妈妈我有三头六臂啊。高公公虽告老还乡了,他的干儿子可还在宫里当差呢。若是谁敢惹了高公公,那不就是自寻死路吗?”

“不过,夏丫头,你若是真的脑子好,就想个法子让平安既不得罪高公公,又能少受些罪。要不照这个形势下去,平安这孩子怕是活不了多久。”戴妈妈担忧着。

夏姓氏是碧落谎编的,她不想让自己的真实身份被人知道,因为这样既不能救她与水火,又将给她日后带来流落青楼的不好流言。

“碧落尽力。”

“嗯,你继续打扫吧,我还要去前面招呼客人。”

帮平安擦完药的戴妈妈很快就离开了,驾着平安的两个打手也松开他跟着离开。

晚林园里就剩下碧落,平安还有一个在院门外负责监视碧落的打手。

碧落尴尬地看了那平安一眼后,就继续拿起扫把开始清扫落叶,一边扫,一边胡思乱想。

伊凡的小师弟平安到底去了哪?

自从马厩那晚后,他似乎就真的人间蒸发了?

会不会是易容丸毒发死了?又或者为了逃避伊凡和他的师傅,藏了起来?

这晚林园的平安又究竟是谁?他为什么会流落在外,还失去了记忆呢?

碧落想到伊凡的小师弟平安也有失忆的病症,会不会晚林园的平安就是伊凡的小师弟平安呢?

想到这里,碧落不放心地又停下手里的事,走过去问道:“你叫平安?”

平安愣愣地点点头。

“那你可见过我?认识我?”

平安看了碧落很久,然后他木然地摇摇头。

“你是不是从京城来的?”碧落又不死心地问。

平安摇摇头,“平安没有家。”14938796

“那你可听过伊凡?”

平安又摇摇头,然后突然抬手向碧落伸过来,碧落害怕地后退道:“你要做什么?!”

“发簪,姐姐的发簪,漂亮。”

碧落这才想起来自己坠河前曾和青儿一起定制的那根发簪,发簪里的五千两借据就是碧落买米粮的最后希望了。

“这个不能给你。”

碧落护住头上的发簪不让平安拿走。

“平安可以陪姐姐睡觉,姐姐把发簪送平安好不好?”

说着,平安就开始脱他的衣服,碧落忙慌乱地转过身去命令道,“把衣服穿好!”

“姐姐羞羞了,平安都不羞的,睡觉很舒服。来,平安帮姐姐脱衣服。”

平安说着就绕到碧落面前,伸手就要去解碧落的衣服,这一下可把碧落吓坏了,她忙举起手里的扫把朝将平安伸向自己的手打下去。

只听“啪”一声,平安握在手里的那支发簪一下子断成了两节。

“我的簪子……”

平安立马蹲了下去,难过地捡起地上断掉的发簪,眼泪夺眶而出。

“坏姐姐!你是坏姐姐!还我的发簪!还我的发簪!”

平安将手里断掉了发簪举给碧落,让她赔偿自己。

原本只是想打开平安的碧落也忽然内疚了起来,她不得不承认,这平安虽外形上已经是个大人,但他的行为却像个孩子般,特别是他那双清澈见底的双眸看着碧落时,碧落有种自己真做了坏事的感觉,好像自己是一个从孩童手里抢走他心爱之物的坏人。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碧落放下手里的扫把蹲下去。

“还我的发簪,还我的发簪!”

“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现在没有银子赔你,等我有了银子一定给你买支新的。”

“平安不要新的,平安就要姐姐头上的那支。”平安指着碧落头上的发簪。

“这个不行,这支发簪对我很重要。”

碧落这话刚一说完,平安就委屈地一瘪嘴,两行晶莹的眼泪就从他的眼眶里无声地又一次流了出来。

“你别哭好不好,我可以向你保证,日后一定给你买支比我头上这支漂亮很多的发簪送你。”

“平安不信,平安就要姐姐头上的这支!”

碧落这下可犯了难,她以前哪有过跟小朋友接触的机会啊,这会冷不丁冒出一个大孩子跟自己撒娇报委屈,碧落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头发上的发簪样子是碧落自己设计的,不过就是支款式上是梅花的铜簪子,一点都不值钱。但簪子里藏着的借据却是碧落现在最重要的东西,她不能把借据拿出来,因为她没有其他更安全的地方重新藏起来,所以这发簪绝不能给平安。

碧落看着平安手中碎掉的那支白玉的梅花簪子,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于是语气温和地问平安:“你是不是喜欢梅花?”

平安看着碧落想了想,先是摇摇头,后来又点点头将手中断掉的梅花簪子拿起来给碧落说,“平安喜欢簪子。”

“平安,你看这样好不好?我给你变出很多很多的梅花,然后给你下一场梅花雨,平安看了梅花雨就不要我的簪子了好不好?”碧落哄着平安说。

平安眨眨眼睛,眼神在碧落发髻上的簪子和自己手里断掉的簪子之间来回看了好几次,最后皱起他好看的眉头问,“平安没看过梅花雨,梅花雨好看吗?”

碧落见他心有好奇,立马笑着回答说:“好看!当然好看啦!而且这梅花雨是需要施法才能下的哦,过了今天就再也看不到了。”

平安一听马上点头说,“那平安要看梅花雨!”

“好,你先起来在那里等着,我马上就施法给你下梅花雨!”

碧落见平安终于不再要自己头发上的发簪,长长地舒口气,向监视自己的打手讨要了剪刀还有颜料后就开始制作梅花雨。

碧落将那落叶都收集起来后,用剪刀全都剪成了梅花形状,然后又将颜料化在水桶里,最后将叶子都泡进水里染色。

“姐姐,梅花雨弄好了吗?”

背对着碧落的平安等不及地问。

“马上就好了,你现在不能转身,也不能把手拿下来哦,否则法术失灵,你就看不到了。”

碧落诓骗着,平安的手便更紧地捂住自己的双眼。

“平安不偷看!”

碧落笑了,她没想到平安会这么听话,这脾气性格还真跟小孩子一样,只要哄一哄就好了。

将叶子都染好色的碧落将它们又都装进竹筐里,然后爬上平安身后的一张石桌上,站在上面高举起手里的竹筐说:“睁开眼睛吧!”

在平安放下双手的刹那,碧落开始倾倒那竹筐里的叶子。

桃红,粉红,正红色的梅花型叶子从竹筐里落下来,被风一吹就像一场梅花雨般,飘飘洒洒地,煞是好看。

深深浅浅的红叶在空中飘舞的时候,如梦一般轻,飘渺,虚幻。

“梅花雨!真的是梅花雨!!姐姐好厉害!姐姐好厉害!”

平安激动地拍手叫喊着,脸上洋溢的笑容像春花绽放一般灿烂。

碧落的心也似乎被他的笑声感染,之前对于“平安”两字的害怕与不安也彻底消失了。

他不是那个平安,不是那个会易容会捉弄会伤害我的平安,他只是这晚林园里的可怜人平安,他们不是同一人……

“姐姐,你叫什么?”

平安突然问碧落。

碧落犹豫了一秒还是告诉他道:“碧落。”

疏忽间,原本喜笑颜开的平安突然捂住自己的脑袋倒在地上,碧落惊讶地忙丢下手里的竹筐跳下石桌蹲在平安身边:“你怎么了?!”

平安无法言语,张着嘴痛苦地像是喘不上气来。

“快来人啊——!”

碧落着急地冲那守在门口的打手叫喊,打手冲进来后并没有像碧落表现的那么紧张,从平安的身上拿出一罐药之后倒出一颗塞进平安的嘴里。

片刻之后,平安刚刚憋得发紫的脸才渐渐缓过来,但他的身体仍蜷缩着,双手死死地抱着头,像是还没有从痛苦中彻底地解脱出来。

“他怎么了?”碧落担心地问。

“戴妈妈带他回来的时候他就是这样总犯病,大夫看过了,说没事。”

打手轻描淡写地说,似乎对平安发病早已经习以为常。

“可他刚刚看起来好像很痛苦,要不要再找大夫来看看?”

“你先把自己的事做好就行了!让你打扫院子,你越打扫越乱。等下戴妈妈要是看见,肯定要罚你!”

此时的碧落不知道,当她跟打手说话时,躺在地上的平安正深深地望着她。

她是谁?为什么一听到她的名字,我就头痛欲裂?我认识她吗?

平安的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他好像以前听过这个名字,可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打手的冷漠让碧落寒心,她没有继续央求他而是回头看向平安问:“你还好吗?”

平安点点头说,“平安不痛了。”

“那我扶你起来。”

碧落将平安从地上扶起来,将他头上和衣服上的叶子杂草都拿掉又帮他把衣服整了整。

“平安喜欢碧落。”

平安忽然开口说道,碧落的心漏跳了一拍。

“碧落不要平安陪睡睡就对平安好,平安从今以后只喜欢碧落!”

平安又说了一句,碧落的脸唰地一下红了,虽然她清楚平安说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但被一个大人当面如此说出来,碧落还是会羞涩。

“平安你听好哦,我永远不会让你陪睡,你也可以喜欢我,但是如果你不乖,我就不会喜欢你。现在,你听话地回屋去休息,我还要继续打扫。”

碧落像哄小孩子般让平安回去休息,自己则重新拾起扫把开始打扫更乱的院子。

命运还真是很可笑,让我被一个叫“平安”的人伤害,却又让我遇到另一个叫“平安”的傻瓜,这是在考验我的承受力吗?考验我能不能面对过去的伤害,面对那段可怕的记忆?

碧落抬头看了看远处的夕阳,自问了一句,是不是当“平安”两个字对我来说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名字,变成了一个毫无意义的名字,我就能真正地忘了那个夺走我初吻又强行侵犯我的“平安”?

秦碧落,你能忘记吗?

当碧落在打扫院子时,平安却趴在窗户上双手撑着头,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她是会下梅花雨的神仙,她是会关心我的姐姐,她叫碧落……一个让我想到就心痛却又会开心的名字……

“曹大官人,安公子真的病了!今晚不能接客!”

“本大人就是来怜香惜玉的!正好给我的小安安治病!”

“曹大官人,曹大官人!”

……

碧落刚打扫一半,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就冲进园子里,戴妈妈一路阻拦都没有让他停下来。

这姓曹的男人一跨进院子就高声喊道:“小安安,快出来见我!”

“曹大官人,安公子今天真的身体不适,您还是明日再来吧。”

“本大人走了半个月今晚刚回来,连家都没回就让马车赶来你这十七楼,就是想见见让本大人朝思暮想的小安安!戴妈妈如此推脱阻拦,难道是想我让人封了你这十七楼?!”

“哎呦我的曹大官人,你且息怒啊。戴妈妈我如此实在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啊。”

“什么苦衷?!”

“实不相瞒,曹大官人半个月前走的那天,高公公就来了十七楼,点名要安公子,这晚林园就是高公公出资为安公子修建的。安公子昨晚去了高公公府上,今儿晌午才被送回来,可是……”戴妈妈欲言又止。

“可是什么?!”

“可是安公子身上遍体鳞伤,今晚真的不能伺候曹大官人啊。”

“那该死的老阉贼竟然跟我抢人!去,把小安安给我叫出来,让我看看伤到何种地步了?!”

这姓曹的大人是位五品官,戴妈妈让平安男扮女装上台的第一晚他正好在台下,看到女装的平安后一时间惊为天人,所以即便在知道平安是男儿身后也毅然一掷千金地当晚就包下了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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