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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店面里鸦雀无声,针落可闻。本事小的是被镇住了。本事大的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寻思着什么时候又出了这么两个人物,这么年轻,手段却这么毒辣。一时间连同那些被瓦雷德废了手腕的家伙在内,一群人一个都没敢动。
“姐姐……你又『乱』杀人了。”瓦雷德略有些不满的说:“我不是常说么,做事留一线。出来混总有还的时候。”
“你什么时候说过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我觉得你把那些除了杀人什么都不会的废物手腕断了,废了他们唯一一项生活技能,让他们从今以后无依无靠冻饿而死,比我直接要了他们『性』命还要狠毒诶。”
“诶?是这样吗?不是还有作为乞丐伸手讨饭吃这样一个选项吗?”瓦雷德装作很惊讶的样子这样说。
“你见过哪个乞丐能活过四十岁的啊?”[]吸血鬼就是吸血鬼13
“不不不,姐姐你要知道,他们身手这么差,如果继续捧着这个碗吃饭的话,恐怕活不过三十岁就会被人做掉了。所以还是做乞丐比较好。”
“就算你说的有一点道理。但是再算到生活水平以及尊严之类的。能活到三十岁的佣兵无论如何也要强过能活到四十岁的乞丐吧……”
“那是另外一会事情了。不过我是觉得啊,职业是没有高下之分的,无论是公爵皇帝,还是乞丐,本质上都一样。其灵魂无有不同,我们应该一视同仁的看待……”
就这样。姐弟两人杀了人,立威过后就这么一边说这话,争辩着貌似很高深的东西走出了旅店。旁若无人的态度令人忍不住想要破口大骂。
“现在的年轻人,还真是嚣张的紧。”一张大桌上,十几个顶盔掼甲,将大盾与重弩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的佣兵们这样谈论着。
“不过人家的确有本事啊。那身手,我曾经见识过不少用飞刀的好手。但是这么强的却从没有见过。我也曾经见过不少力大无穷的战士,但他们的身材可没有这么苗条。”其中一个又这么说。
“不管了。反正我们跟他们不一样。他们惹不到我们围城终结者身上。我们也不管那些跑单帮的。走吧走吧。今天的巡逻任务还得做。总得对得起人家公爵付的用尽。”
这一批佣兵相互说完了话。就背上大盾,扛起重弩也走了出去。他们正是著名的佣兵组织。围城终结者中的一个小队。提利尔这个佣兵盛产地的佼佼者之一。大盾,重弩与密集攒『射』是他们战斗的不二法门。
而在历次围城作战中,他们的超远『射』程的重弩『射』击。也为攻城方提供了足以抵消守城方优势的援护『射』击,围城终结者的名号由此得来。而塔拉贝克的公爵,也正是看中了他们这个名声,所以才雇佣了四个中队,总共五百余精锐佣兵,来增强他对于中部大森林,森林哥布林诸部落的军事优势。
傻『逼』。
我是说塔拉贝克的公爵,酗酒者汉弗里。
这个笨蛋竟然愚蠢到用以精锐的重弩手来进行森林作战的程度——『射』手中最基本的一条准则便是『射』山不『射』林,『射』雨不『射』风。山林,风雨这四样正是『射』手的克星。山地崎岖。地形复杂,而且仰『射』不比平『射』精准。林地树木密布,更能阻挡『射』手大量的『射』击。暴雨会打湿弓弦,融化角胶,使得『射』击威力下降。风暴更会使『射』击完全失准。
这后两样看天,人力不能及。然而前两样却是地利。塔拉贝克公国森林密布,公国军队中的剑士部队,甚至因而拒绝使用长剑,大剑等武器,而普遍选择短剑进行作战。身为公爵的他却完全没有一点军事常识。不去依赖更加轻便灵活的散兵部队。熟悉森林情况的塔尔猎人。又或者是其他林地部队,而是傻叉的雇佣了一群华而不实的重装弩兵。
这简直就是最糟糕的情况了。
事实上连身为佣兵们的围城终结者们也同样的,对汉弗里公爵的无知而感到好笑。但是他们并没有因此拒绝公爵的雇佣。正如同被森林毒蜘蛛喷了一脸,已经挂掉了的约翰骑士所说过的那样:“佣兵就要向钱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