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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沫并没有生着三头六臂,他和旁人一样,两只眼睛一张嘴巴,此时正目标不斜视地盯着站他前头的曹尚书的后背,听了扶摇翁主爆炸『性』的要求也面不改『色』,仿佛这么个奇怪的女人要求见的并不是他。
皇帝不置可否:“可惜林卿不在礼部。”又问翁主,“茜雪国与京师相隔千里,民风不似,习俗不同,翁主可住得习惯?”
话题被轻易地扯开,林沫笑盈盈地听着,不见愠『色』。
等退了朝,今儿个不归他当值,于是同曹尚书说了一声,得去上书房了。他教皇孙读书写字,这是抢了不少翰林院学士的饭碗了,虽说非翰林不得入内阁,但翰林院有多少人,最后被尊称为相爷的仅仅几人?有不少人,一辈子就在翰林院里头写写画画,出不得头,就是有些身份的,皇孙师傅这样的好差事谁不想干?却偏偏被林沫抢了先。
曹尚书道了声“辛苦”,林沫便随着小太监往上书房去。几位皇孙都不论五官眉目如何,都生得圆圆滚滚的,跟着一个侍读学士摇头晃脑地念诗经,他想起家里头已经牙牙学语的修朗,不觉一笑,推门进去,先行了君臣礼,又受了师生礼,便又坐下,等着皇孙们有不懂的来问。
待得休息时,水花霖跑过来,问了一声:“林先生,听说茜雪国的翁主到啦,为什么她能随便出远门,我却不行呢?更别说姑姑、妹妹们了。”
林沫一愣,而后笑道:“人文风俗,自有不同。我们汉人崇儒,讲的是父母在,不远游,何况小王爷还年幼?若是独自出门,三殿下、王妃得多挂念。何况,咱们汉人的女子以温柔娴静为美,茜雪国风格与汉人大不相同,他们那头女子当家,女子就如同咱们的男子,要养家糊口的,自然是能四处奔波了。只是女儿家到底体弱些,这般『操』劳,便是能四处云游,亦不见得是幸事。”
他话音未落,便听得一女声道:“林侯所言差矣,你们汉人有句话叫做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林侯不是女子,怎知女子一定喜欢困于家宅之中,而非做番事业?”
哦呀,茜雪国的女子,实在是林沫讶异不已,躬着背转身,行了一礼:“见过扶摇翁主。”[]红楼之林氏长兄217
那说话的果真是扶摇,她穿了一身五颜六『色』的织锦短卦,内着大红里衣。袖口仅到肘下,『露』出白晃晃的手腕,套了四五个金银镯子,走起路来叮咚作响,脚上蹬着牛皮小靴子,腰封紧紧地束着,纤腰不及一握。虽然身量奇高,然则整个人又奇瘦,站得笔挺,竟像是学过拳脚的样子。
几个带路的宫女涨红着脸,小声道:“翁主,这不是——”
“扶摇翁主,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翁主既然在汉家地方,不若也别叫做主人的为难?”他叹了口气。
扶摇翁主的五官并不出『色』,胜在肤若脂凝,一双眸子亮得出奇,她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林沫,才笑道:“林郎君,咱们后会有期。”
“翁主千金之躯,下官自当避讳。”林沫已经不见喜怒。
待得那女人走了,皇孙们才一拥而上:“先生给她行礼做什么?”“这女子好生无礼!”林沫被一群小孩儿挤得哭笑不得:“方才那就是茜雪国的扶摇翁主了,她是客人,微臣自然得客气些对她。”
崇安王摇头晃脑的,似个小大人模样:“可惜这翁主竟是这么个模样,不见也罢。”
林沫哑然失笑。
这京城里头传得最快的就是消息——早朝时候宜德殿里多少只耳朵听着呢?于是不消半日,便传出那扶摇翁主半丝斯文也无,一来京城就要见俊秀男人的闲话来。她一个未婚女子,带着下人来京城抛头『露』面的,就够叫人吃惊了,更别说之前主动求王夫、而今要见柳湘茹、林沫的举动了。是在是没见过这样的女子,不怪大家伙儿瞠目结舌。
林沫跟着小皇孙们念完了书,便抽身回府。只是刚到半道上九被人拦住了:“大人,小陈大人说有要事向您禀报。”
到底已经在官场混了这几年,林沫也不是当年的单枪匹马的时候了,不过最得力的手下自然还是陈也俊。这年轻人肯吃苦,能忍耐,好学又踏实,家世也说得过去,静娴做媒,刚给他说了周家姑娘为妻——虽是周家旁系,到底是个嫡女,模样『性』子都好,陈也俊的寡母也见过那女孩儿,心里也是满意的,陈也俊也渐渐成了林沫门下的第一人,虽然年纪差不了几岁,然而口口声声以老师称之,他也确实能干,细致刁钻不逊林沫。只是文章写得不好,没能考取科举,也幸亏皇帝起了心思要考校世家子弟,否则,只怕浪费了一身才能。
陈也俊说有要事,那估计也确实是要紧的事。而且还私下叫人来,那不是户部的活儿,是......
林沫含笑点头:“好吧,我这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