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甄士隐带着封氏还有两个丫头跟着镖局的人以一种破釜沉舟的姿态上了京城。
绯歌听说这件事情的时候,脑子有一瞬间的短路,怀疑自己听错了。
甄士隐没出家,这一点绯歌不是没想过这种可能的。
但绯歌没想到甄士隐竟然会因她一封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的信就带着人上京...弄得绯歌措手不及的同时,也有些感触。
当初她不过一点小毛病,亲王爹就非让那个跳大神的在她屋里跳了三四天。
甄家夫妇明知希望渺茫,却不肯放弃任何希望。
想来天下父母泰半如此吧。
按绯歌最开始的计划,她原本只想接甄封氏一个人上京城。
她不方便经常出府,还特意请了镖局的人帮忙租了一处小院准备安置她。
若封氏来了,便先安置在那里。若封氏不来,暂时不买房的绯歌也可以在府外有个落脚地。
狡兔三窟嘛。
小院不大,正房两间,左右各有一间不大的厢房,挨着院门处还有一间倒座房可以当柴房和灶房。
房前空地不算大,倒有一颗老树立于院中,不过夏日乘凉罢了。
难得的是院中自带一口甜水井,用水很是方便。当初租房的时候,便想着安全和住着方便,这一点绯歌在租房时便特意强调过。
如今甄家四人都被镖局送到绯歌提前租好的那个小院子,而镖局也在等着绯歌付尾款。
这带一个人上京和带四个人上京城,价钱可差太多了。
绯歌最近一直住在庄子上,见准备的银子不够,便又跑了一趟当铺,当了两件元春和贾母赏她的精巧首饰。
她不是没想过去王家或是回贾家来个劫富济贫,但她不敢呀。
她前脚拿了,后脚那些侍候的丫头小厮就得遭殃。
为了几两银子就连累无辜,这种事情就是多彩莲花也做不出来。
......
“你就是苏姑娘?”甄士隐年近六旬,倒也并不需要避讳什么。见绯歌上门来,直接与其相见。
绯歌记得书中说过甄士隐和林如海一样都是年过半百才养下一个闺女。此时一见甄士隐,发现他比自己想像的还要苍老。
再转头看向一旁殷殷期盼看着她的封氏,绯歌鼻头发酸,不禁心忖,这几年他们到底是怎么熬过下来的。
“我是苏绯歌。正是我请镖局的人捎的信。”
“那姑娘可知道我家英莲现在何处?”不等甄士隐说话,封氏便急慌慌的问道。
“我与英莲原是落在一个拐子手里,只几年前我病了一场,那拐子担心我熬不过去,便提前将我卖掉了。”绯歌想了想摇头,“我只知道那拐子会带着其他人一路南下,先找一僻静之所教养,过几年再卖出去。”
顿了顿,可能是面前这对老夫妻让绯歌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她咬了咬牙决定再说点什么,“数月前,先父托梦于我,说我大难缠身......”还是先人托梦这个理由不着边际也不怕被人怀疑。
毕竟梦这种东西,你没证据不是。
绯歌之父托梦说绯歌将有大难,并且还说了唯一可避祸的办法。为此还说了一些英莲的家事用以取信甄家。并言只要他们肯帮忙,她父亲愿意用他们家列祖列宗积下的阴德帮忙找到英莲。
“...拙夫妇尚不知姑娘身份,不知姑娘是?”绯歌的年纪在那里摆着呢,再加上绯歌说的一些事情还就只有甄士隐知道。
比如说某日遇到一对疯疯癫癫的僧道,再比如说资助贾雨村这种从不曾与外人说起过的小事。
虽然心中仍是疑虑丛丛,但哪个疼爱孩子的父母都宁愿相信那些会带给他们希望的事情。
哪怕那些消息,那些希望极为渺茫,也极为荒缪。
“我记事早,很多事情都记得。我父亲在我一岁时就薨了,生母不容于宗族已经被接回了故...家。三岁时被拐后,便一直跟着拐子四处游走......”
薨?
绯歌简单的说了一回自己丰富多姿坎坷多舛的人生经历,封氏自动代入英莲,听了眼泪汪汪,心疼极了。倒是甄士隐却注意到绯歌说了一个极少见的字。
薨同轰,为诸侯王之专用。诸侯之死,虽不如大山崩塌一样震惊天下,但是也如小山塌陷一样有轰轰之声。唐时便规定,除诸候亲王,唯三品以上者可称“薨”。
甄士隐是真名士,禀性恬淡。加之他自尊自重,绯歌进来后,只抬头匆匆看了一眼,此后说话皆未再看向绯歌的脸。
此时听到这么一个有些不一般的词,甄士隐不由抬头去看绯歌。这一看,就是一惊。
这等容貌岂是普通人家能够养得出来的。
能用‘薨’字...怕是大有来历。
睿亲王将绯歌当心尖似的疼着,拳拳父爱,重如泰山。绯歌今日见了甄氏夫妇,一不留神便忘了遮掩和下意识的不愿意委屈睿亲王。
此时绯歌尚不知道自己露了什么马脚,封氏压根没听出来,甄士隐心中惦记女儿,也无心他想只继续问绯歌,到底遇到了什么麻烦,竟然让先人九泉之下都不能安息。
这话说出来,羞耻度还挺高的。绯歌脸上出现一抹难堪,抬头看了看面前这对年纪不轻的老夫妇,并不想拿假话骗他们。
脚尖在地上前后蹭了两下,绯歌才一脸不自在的将早前和凤姐儿结怨的事说了。
听罢,甄士隐和封氏都有些不齿凤姐儿歹毒,遂问道,“苏姑娘是想要让我夫妇扮演你的家人,为你赎身?”
“非也。”绯歌摇头,摸了摸自己的脸,一阵苦笑,“这么一张极易招惹是非的容貌,除了那等候门旺族不显,可以庇护一二,去了哪里皆不过招灾罢了。”
不说甄士隐夫妇庇护不了她,她本身也不想给这多灾多难的老俩口添麻烦。
甄士隐抚须无言,转头看了一眼一旁的老妻,这才叹了口气问道:“那姑娘不妨直言,只要不违反道义良知,甄某自当配合。”
绯歌点头,直接将在脑子里转了无数回的计划道了出来。
绯歌的想法很流氓的同时,故事也极具戏剧化。
南边的苏老爷只有一个女儿,十年前,带着女儿来京城走访时,遇见了贾氏子弟贾效。
然后因缘巧合之下,贾效就对苏家姑娘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了。苏老爷是要替女儿招赘上门女婿的,自然不会同意将女儿外嫁出去。于是乎,这位效大爷便瞒了身世又一派诚意的说要入赘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