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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驭魔为器

“好了!二位恩公,我的任务完成了,该回去复命了!二位恩公保重!”周小香向小雨和司马阳抱拳施礼。

“周姑娘,且等等!”司马阳叫住了她:“你师父就是之前的那老神仙的对吗?他在哪儿呢?你们的仙府在哪儿?是在高平吗?”

一听司马阳这么问,周小香的脸上略过了一丝尴尬,回答道:“恩公,门派规矩森严,恕我无法告知,驱魔铃铛已经给了朱大侠,朱大侠知道该怎么做的?祝你们早日扫平天下祸乱,还百姓太平盛世。”

说罢,周小香纵身一跃,朝着山坡上轻功飞走,她身轻如燕,如同鬼魅一般!

“嘶~~!”司马阳唏嘘倒抽一口凉气:“朱兄,这疯道人怎么和你的白猫又混在一起了?真难以想象,周小香一个普通的女子,这么短的时间内,竟然已经有了这般的身手。”

小雨眉头紧皱,陷入了沉思中

疯道人的真实身份,从博王那已经知道了,正是陆公寿口中所谓的天策府二号人物,马老爷子。在博王的观念里,他是一个与世无争,不向着晋,也不向着梁国的人,也正是因为自己说了是马老爷子的弟子,博王才不会对自己起疑心。

可现在,马老爷子怎么也掺和进来了,还和白猫混在了一起?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猫腻或者合作呢?

白猫是黑猫的人,而黑猫就是自己,白猫是自己的女人,这关系着实复杂,但不管怎么讲肯定都是为了自己好的。

看着地上躺着的这个呲牙咧嘴,面目狰狞,光着屁股的猥琐老头,小雨微微皱眉,这他娘的太不雅了!鱼娘子,朱丫丫,还有牛宝宝此刻都醒了过来,让女眷们看见他这样子,成何体统?

小雨摇响了铃铛,一时间那铃铛像是当初,黑猫让自己夺的生辰纲紫金铃铛一样,产生了极强的晕眩效果,小雨只觉得眼前的时空,事物全部扭曲,犹如出现了幻觉,眼看就要被“拽”进一片光怪陆离的漩涡中!

各种匪夷所思,夸张震撼的海量信息涌入了小雨的大脑,一时间让他的意识好似海啸一般的席卷

小雨看见了那20年前,发生在陈州,东洲等地的一幕幕,成百上千的人,被送到了捣碾寨,百姓们像是待宰的羔羊一样,蹲在城根下,一动不敢动,而这个冲天大将军,则和一群“妖魔禽兽”们在中军大帐里推杯换盏,不亦乐乎,庆功祝贺

原来富裕繁华的陈州城,一时间成了个屠宰场,连骨头都没留下,全部碾碎,吃完后直接扔在街道上,成了垃圾,老百姓的房屋全都给拆下来,当柴火烧。

诸如此类种种,看得小雨头疼欲呕!

然而,黄巢人生中的另一面,从年少时的意气风发,要为国为民,建功立业,到考场失意,看见官宦腐败,苛捐杂税,民不聊生,直接起兵造反,以及起兵之后,人性逐步的魔化,诸多等等,也全都进入了小雨的识海里

函谷关那么易守难攻,潼关那么险峻,都被黄巢率领大军给攻破了,足见他还是有极强的军事领导能力的,“我花开后百花杀,满城尽带黄金甲!”曾几何时这也是和项羽差不多的英雄,直捣腐败的唐王朝的老巢,但却在占长安称帝之后,迷失了自我,由于没有稳定的后方经济基础供应,最后六十万大军沦落了成了一群吃人的恶魔。

他在兵败之后,一路向北逃,逃到了这片原始森林里,乔装为僧,苟且度日,却在一天被天上的魔星所诱,尚未身死,已化尸魔,集土元之力,继续吞噬山中的生灵!

至于为什么无法离开?倒不是周小香所说的被困在了山谷里,也没人能困得住它,而是鹅屋山龙尾沟里,是吸收七杀星魔光最好的位置,且山中动物众多,经常迁徙,倒也不必四处折腾!

疯道人给让周小香煨入魔心的万魂白骨钉,和自己手里的这个白骨铃铛乃是一体,只有趁着尸魔虚弱之时,方能刺入其体,而后摇动白骨铃铛就能控制魔心,泯灭他本身的意志!

这具土元尸魔可了不得,入魔之后的全部修为心得,已经和小雨共鸣,成了他可以随心操控的一件“御器”,和狗夫妻一样!虽然说,这黄巢化成的尸魔的实力,并没有宛城妖狱里那个不化骨的邪性大,但也是比较接近了,一般的神将两三个,还真是斗不过它!

小雨虽然晕眩,但并没有昏迷,消化完黄巢的记忆还有共鸣他成为尸魔后的全部修为后,感觉一瞬间像经历了一场黄粱大梦,然而,这一切也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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