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告诉那个袁云,我和他不熟——”
看着代班经理脸上的笑容,邹月婷想了想,然后才说道。
现在的袁云就是个粪坑,她可没有兴趣和他交朋友。
前辈?
这个前辈的脸都丢尽了——
徐朝涵闻言意外的看了邹月婷一眼,然后笑着伸出了拇指。
邹月婷就轻轻皱了皱鼻子。
温新志得到了回复,倒也是松了口气,说了声轻慢用,然后便拿着餐盘退出了包间。
郑雯见此,然后才向着徐朝涵笑道:“我唱一首《红豆》吧,徐老师您指点——”
徐朝涵闻言就是一愣。
《红豆》这首歌是徐朝涵卖给萧姝婧的作品,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萧姝婧的嗓音和声线空灵清澈,与徐朝涵记忆当中天后的声音极其相似,所以他才把这首作品拿给了萧姝婧。
像是这首歌,带有极强的个人风格特色,如果现在是一个音乐比赛的话,很大可能,是不会有人来演唱这首《红豆》的。
因为它太特殊了,特殊到一听到旋律,现如今大家脑海中闪现的都是萧姝婧的版本。
就像是《精忠报国》这首歌曲一样,不是没有人翻唱,但是在先入为主的概念下,原唱是无法超越的——
‘还没好好的感受
雪花绽放的气候
我们一起颤抖
会更明白
什么是温柔——’
郑雯的声音很甜美,其中夹杂着一种略微的鼻音,像是撒娇却并不显得甜腻,辨识度极高。
而且她的声音很稳定,台风也不错,倾情演唱,倒是另有一番味道。
但是。
还是那句话。
这首歌曲的个人风格太浓重了,哪怕郑雯的演唱无从指摘,但是却依旧让人心中有一种遗憾的感觉。
无法超越原唱。
‘有时候
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距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好听。
但是也仅此而已。
珠玉在前,这首《红豆》已经没有任何人的演唱会引起大家的惊叹了。
这就是选歌失误,饶是邹月婷对于郑雯很期待,但是在郑雯演唱完这首歌曲,也不由得有些失望的摇摇头。
“接下来,接下来谁上?”
邹月婷看向栾晓和焦钰等人,笑着说道。
不过话音刚落,焦钰刚刚伸出手来接过麦克风,还没起身的时候,包厢门便被打了开来。
三个穿着打扮十分新潮的男人走了进来。
为首的一头黑白夹杂的头发梳的整整齐齐,看年纪约莫五十出头儿,长得很帅,左手拎着一瓶红酒,右手则是端着一个高脚杯,见到邹月婷,这个帅大叔便笑了起来。
“婷婷,好久不见啊,怎么我邀请你不给面子啊,咱们好歹也是有过一面之缘啊——”
袁云笑着说道,捏着高脚杯的指缝当中还夹着一支香烟,目光笑盈盈的看着邹月婷。
不得不说,袁云确实是有魅力,他的目光十分明亮,哪怕现在已经臭名昭著,但是就是那么望着你,都会有种隐隐的压力,让人不敢直视。
曾几何时,在一个颁奖典礼上,袁云和邹月婷有过一面之缘,不过那时候的邹月婷连四小花旦都不是,顶多就是个大家熟悉的歌手,而袁云则是具有强大票房号召力的影帝。
娱乐圈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一团和气,但是实际上,鄙视链可谓是深入骨髓。
一名演员面对歌手,那是从骨子里瞧不起,尤其是影视演员,哪怕是一个二线的影视演员在介绍起自己的职业的时候都有种自豪。
影视演员。
而乐坛的歌手,更多的时候大家的第一印象就是,唱歌的。
在袁云的印象当中,邹月婷是个极其会来事儿的女人,从不得罪人,但是没想到他的邀请,邹月婷拒绝了。
袁云看起来气质出众,但是他身后那两位身材胖乎乎的,恨不得把大老板刻脑门儿上的中年男人则是一脸审视的看着邹月婷,甚至丝毫也不避嫌的打量着焦钰和郑雯等人,那种眼神,根本就不是看人的目光,而更像是看待一件商品。
“邹老师,我是你的歌迷。”
袁云身后一个穿着黑色纯棉衬衫,腰间系着一条爱马仕腰带的男人走上前来,然后就
向邹月婷伸出了手。
“既然您是袁总的朋友,那么也是我们的朋友了,我很喜欢你那首英文歌,还有——对了,还有那首《至少还有你》,相逢不如偶遇,大家一起喝一杯?”
邹月婷闻言并没有伸手,而是向着这个胖乎乎憨态可掬的男人歉意的笑了笑。
“抱歉,我不喝酒——”
徐朝涵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这一幕,那个袁云有过什么作品他不清楚,但是听焦钰的描述,他对眼前这个男人也没有丁点儿好感。
见到邹月婷甚至都没有起身,徐朝涵就知道邹月婷不想搭理这些人。
“呵呵,这还真是墙倒众人推——”
袁云笑呵呵的在一旁沙发的手靠上坐下,把手中的红酒摆放在桌上。
“我只是单纯的请你喝杯酒,好歹也算是有过一面之缘——”
徐朝涵闻言就微微扬了扬眉毛。“这位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