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数人明里暗里的瞩目之下,终于调整到面无表情的林知书可算把沈崇带回了自己办公室。
但没人能识破她冷面煞星般的神态之下,藏着的却是颗躁动不安的心。
公司各个部门聊天群里已经陆续传出消息,与林总并肩而行的是与她已然确立关系的大老板。
不错,若说过去的林一工业只有一个老板,那么老板的男人总不能说是老板男吧,没这说法,只能暂时称之为大老板了。
沈崇没在意旁人的目光,只是在心里疯狂回忆与仔细琢磨那首传说中的情歌。
他吹牛的,压根没练过,上辈子更没唱过这种老歌。
幸好他小时候被这歌疯狂洗脑,没少被江湖人称一栋三单元歌神的老爸魔音灌耳,记忆十分深刻。
努力回想之下,他好歹把歌词和调子都慢慢想了起来,回忆成功一遍之后,再加深记忆就容易很多了。
当然有个新问题,他不确定自己记忆里的调子是不是有走调,毕竟他关于这首歌绝大部分的记忆都来自三单元歌神,根深蒂固至极。
原唱在老爸面前都得被带歪。
幸好这世界里没原曲,唱歪了也不会被人戳穿。
这人身上带着光环之后味道就是不一样,哪怕他一路都挺心不在焉的,但林一工业员工们看他就是觉着此人气度不凡,相貌俊朗,身形矫健。
若是旁的公司,自家女神老总给人撩走了肯定少不得腹诽与愤懑不甘,但这事在林一工业却没有。
因为林知书在公司里实在威望深重,无人敢捋她虎须。
哪怕有暗地里的爱慕者心头嫉妒,也没胆量表露出不忿。
谁都知道她最忌讳在公司里搞什么爱恨情仇,若有违背,她踹起人来可不眨眼。
她不是一般的小肚鸡肠,没少因为商业违法把人送进去。
在她手下做事,待遇有多高,风险就有多大。
但再强悍的人终究也要嫁人,只是很不幸那个站在她身边的男人永远也不可能是自己。
轻轻把门关上,再反锁了,林知书坐到沙发上,从果盘里拿出颗晶莹剔透的葡萄,看似淡定的剥皮,等那边秘书办的人把花架摆进休息间里才仰起头说道:“好了,现在你可以唱了。”
沈崇轻咳一声。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无非唱首歌而已,天塌不下来,死不了人。
嗯,她这办公室的隔音效果肯定挺好,外面也看不到里面。
干了!
沈崇深吸口气,脑子里最后确认了遍调子,开始发功!
“夜风已冷……”
“回想前程如梦……咳咳咳咳!”
走调了,走得他自己都不认识。
他很羞愧,很脸红,脑子里想着的是那调,但用声带唱出来的感觉却完全不对劲。
可能是……声带它有自己的想法吧。
遥想当年,自己大言不惭的嘲笑三单元歌神老爹时的张狂,沈崇既感伤又羞愧。
哪怕这世界里没这首歌,林知书一听这调就觉得不对。
歌词听起来还不错,但韵律也太差劲了吧。
她可是懂点行的,当年没少被逼着学音律。
“算了算了,你一看就五音不全,别太勉强。”
沈崇上来脾气,“再给我次机会!我是紧张才发挥不好,等一下,我找点feel。”
他才不会承认自己压根没练呢,用紧张当借口就对了。
“你紧张个鬼,你全身每个毛孔都写满了放松!”
林知书调笑着,心里却很高兴,还略吃惊。
本担心他第一次来自己公司会有压力,没想到这人心态却很平和,并未因见识到自己在公司里的权势而低落自卑,反倒泰然自若游刃有余。
余量太大,唱走调了还恬不知耻的。
沈崇不信邪,再度深吸气,闭上眼睛,表面酝酿情绪,实则强行回忆,再拿出无敌记忆的拓展能力,潜意识精微控制操作起来,连声带都能控制!
他再开口感觉就不一样了。
这是他第一次将精微控制用到唱歌上,效果竟出其的好。
当他开口那瞬间,便隐约产生错觉,自己仿佛已不再是自己。
他的思维划破时空,自己的影子与三单元歌神慢慢重叠在一起。
耳朵里响起的是似熟悉,又似陌生的腔调。
一样的轻度走调,一样的蜀川普通话,一样的老烟腔。
那么熟悉,却遥不可及。
他甚至忘了为何要唱歌,忘了为何会站在这里唱着这首父亲的保留曲目。
“往事如风,痴心只是难懂
借酒相送,送不走身影蒙蒙
烛光投影,映不出你颜容
仍只见你独自照片中
夜风已冷,回想前程如梦
心似云动,怎堪相识不相逢
难舍心痛,难舍情已如风
难舍你在我心中的芳踪”
林知书只听了两句,眼神便骤然大亮。
这的确是首她从未听过的情歌。
比起这世界里广泛流传的金曲,这未必算得上顶级好歌,但也很不错了。
更难能可贵的是歌词了得,文采飞扬情真意切,寥寥数语便勾勒出个枯守遥望的痴情男子形象来。
沈崇的声线不算惊艳,但却很有磁性,很中正。
他的调子略显奇怪与别扭,但还是很好听。
林知书略感惊喜,甚至下意识捏紧了茶杯。
其实并非沈崇唱得多好,实在是她心理预期太低所致。
但她马上就知道自己错了。
“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林知书还在乐呵的笑,难怪他说买这么多玫瑰有用意呢。
看不出来嘛,这么有心。
铁树也有开花时,你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林知书感慨万千,甚至要喝水压惊。
沈歌王继续发挥。
“从分手的那一天,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噗……
林总嘴里的茶水直接喷了出去。
分手你一脸啊,我们就没在一起过好吗!
信了你的邪!
沈歌王引吭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