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在国内处于才起步阶段,网络作家的圈子就这么点大,于哲短短几个月之内,一跃而成网络的领军人物,自然而然就有不少写手主动结交,向他取经学习写作技巧,交流经验心得。
于哲从小就缺乏成就感,现在被一群作家当成偶像一样膜拜,整个人飘飘欲仙,上次有不少作家朋友帮忙在网上宣传高岗村救灾,借着暑假的机会,于哲做东邀请了他们来宜江市玩,吃喝住行一条龙。
“来来来,介绍下,我今天这点成就,完全是因为我站在了赵老大的肩膀上!”于哲酒气乱喷,向众人介绍赵泽君。
场面顿时有点尴尬,赵泽君白了他一眼,三杯马尿一罐,这都不会说人话了,怎么不说你是踩在我头上呢?
“咳咳……你们别听这小子乱说。”赵泽君咳嗽了两声,把这点子尴尬掩饰过去,说:“上次多谢大家帮忙,我代替高岗村的孤寡老人谢谢大伙。”
“你好,我是浣剑书盟的写手,笔名叫做大宋风云,喜欢历史,请多指教……”
“赵老大你好,我是猫咪不吃鱼,喜欢神话故事……”
“我是玲珑,你好……”
……
除了于哲,六个写手中,玲珑是唯一的一个女生,鼻子上长了几颗小雀斑,清清秀秀的,喜欢写爱情故事;
纪最大的一个,笔名叫做‘庄不周’,25岁,比其他人明显沉稳许多,写仙侠,也是浣剑的一位大神级别写手,长期霸占浣剑的榜单;
庄不周也比其他几个扑街写手要高冷一些,和赵泽君敬酒的时候只是礼节性的微微点头。
相互介绍完毕,于哲喷着满口酒气,夸张的说:“各位,不是我吹牛,赵老大要是愿意写,咱们绑一块都不如他!他一肚子故事,随便挑一个出来,都能写一部大火的书!”
“赵大哥,我最近想写一部爱情,可觉得现代爱情故事都被写烂了,无非就是你爱我我不爱你我爱他他又爱你,特别无聊,你能给我点建议吗?”
长小雀斑的玲珑像绕口令一样的话,引得在场几人哈哈大笑。
不过目光却都望向了赵泽君。他们亲眼见到所谓的‘赵老大’,原来就是个和他们一样的高中生,甚至都没有写过任何作品,心底里难免有些失望。
于哲把这位老兄吹的神乎其神,到底有没有真本事?
赵泽君没有直接回答玲珑,而是望向于哲:“于哲,你有没有和大家说过网络的核心?”
“要爽!”于哲干脆利落的说。
“嗯,血云大哥刚才还在和我们聊爽点呢,可是爱情怎么爽?如果没有波折的话,爱情就很平淡啊,总不能一个女主角也可以找很多男人吧?”玲珑吐了吐舌头。
“女主的确不能和很多男人乱搞,可是这并不妨碍很多男人,都喜欢她啊?这些男人呢,全都是一时翘楚,人中龙凤,有英俊务必的,有家财万贯的,还有权势滔天的,性格上,有温暖好男人,有心计腹黑男,有霸道强势的,有小白兔居家型……但是不管什么类型的男人,都对这个女人死心塌地,拼了命也要讨好她。”
赵泽君一点点启发玲珑,盯着玲珑问:“如果你是女主,你爽吗?”
玲珑年纪还小,被赵泽君这么直白的一问,脸蛋刷得一下就红了,抿着嘴笑不说话。
“说,爽不爽!”于哲一拍桌子,装出一副恶霸相,大喝一声。
被一桌子人盯着,玲珑低着头,很不好意思的小声说:“蛮爽的。”说完,她自己也噗嗤一声笑了。
“可是?这些男人那么优秀,怎么才能喜欢上平平无奇的女主角呢?”少女提出了关键问题。
在场的几个人都有一定的写作经验,意识到玲珑的这个问题,才是整部书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