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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何以南飞?一叶落知天下秋。你,何必南飞,可知春去春又回。一去经冬不见雪,两度花开人憔悴,雪花六角终付水,青丝三尺又与谁?千层白絮眼中过,万里云霄数羽毛,待到山花遍春野,风雪不过酒一杯。为何雁归?何以人不归?何以你飞?为何我不飞?飞飞飞,飞上青天我又看谁!看看看,酒能醉人人不醉,当此良辰美景,何不共饮一杯——”
“饮饮饮,你这是有病!”方道士忿然骂一句,悻悻别过头去!这个人有病,而且是病得不轻!一天到晚听不见他说几句话,真个说起来这又一套套儿地没完带散!连看个傻鸟儿也要说上半天,飞飞飞,你快飞到天上去罢,然后啪唧掉下来,摔死你个老妖道!方道士越想越气,因为这个病人说的话自个儿总是听也也听不懂,这表示方大文人一下子就给他比下去了!
宿道长浅饮小酌,遥邀长空:“与我同醉。”
“风之沙子,本之美人,宝马上阵,一个将军!“方文人不忿亦不服,忍不住措词良久,终于大喜开口卖弄了一把!
宿道长看他一眼,笑了笑,又去看天。
“疯之傻子!不识货啊不识货,呸!”方道士恨恨啐一口别过头去,再也不理他了!红曰当空,秋景怡人,早说过方道士是个大忙人,自是没心情也没那闲功夫儿陪他喝着酒吟诗作对看傻鸟儿,之所以太阳老高了还没有出发打猎去当山大王,更陪着他没滋没味儿坐在这里发疯当傻子,那是因为方老大心中也有了自己的风花雪月,或者说是——
方道士恋爱了。
奇异之人必有奇特之事,而作为一个天才式少年,这种好事必定要领先旁人一步。就连无禅和尚也得到了大姐姐给的红手帕,方殷大哥又岂能落后于人?所谓宝马配英雄,正是名将也风流,现下方老大宝剑也有了,名马也有了,更是文武双全仪表堂堂,一众小弟前呼后拥威风神气得很!可是,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少了一个红颜知己。
知心爱人。
实则上,作为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英雄人物,一个心比天大不断扩充着自己势力的野心家,方老大本来是没有时间去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搞那些卿卿我我儿女情长的乱七八糟。实际上方老大根本连想都没想过,可是,可是,可是她来了,主动就送上门儿来了,就像小青马闯入了药圃那样闯进了方道士的心田,并种下了——
一粒种子。
那一天风和曰丽,那一天秋色醉人,那一天方老大也是在药圃中挥汗如雨地辛苦劳作着,那一天,她,来了。她来了,带着那片艳丽的鹅黄,带着那抹乌亮的柔光,带着春天的气息与秋天的味道,就那样俏生生地立在那里,微笑地看着,看着,看着方道士。从此以后,方殷的心再也不能平静,直到现在——
就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里,方道士收获了属于自己的,爱情。
甚么?早恋?莫要乱讲,方道士年纪可不小了,已经十四五了,须知彼时男子十六便可成亲,何况这是自由恋爱又不是包办的,成亲之前总要加深一下印象培养培养感情啥的,那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以此推论,这并不是早恋。当然是不是早恋方老大也不在乎,无论如何,这是值得铭记一生永远无法忘记而最最珍贵的——
初恋。
什么?才见过一面?你说什么!这不是爱情?哈哈哈哈!如果这不是爱情,那么甚么又叫作一见钟情!那一眼的风情,使人再也无法忘记,而那刹那间的心弦颤动,已是永恒!便在那一刻,短短几句话的时间里,方道士已然认定,她,就是自己一生的伴侣!不错,就是她,她的名字就叫作——
一厢情愿?
也许罢,不要再问,不许再说,要不然方老大一怒之下定然翻脸,舞刀弄棒吡牙咧嘴找你拼命!就算他打不过你,一声令下一帮猴小弟也会一拥而上将你撕个粉碎!何况大英雄还有一匹宝马,那家伙发起脾气来可是比谁都狠:“老大,老大,马尾之尾字——”方道士踌躇半晌讪讪开口,作虚心请教状:“咋写?”宿道长一笑抬手,在地上划拉了两下。方道士如获至宝,赶紧细细研究临摹用心学习。半晌又道:“老大,尾巴之巴字——”
马尾之尾,尾巴之巴,马尾巴之尾巴,那又是甚么?
宿道长写,方道士看,两人均是一头雾水。
——马尾巴,我爱你。
少顷方道士以指代笔写下六个好字,端详半晌,非常满意地笑了。
这就是藏在方殷内心深处的秘密,也是她的名字。
话说那晚方文人本来是想写“马尾巴”三个字的,却不料写完一个“马”,发现剩下两个字儿都不会写。
因此只好用一个“子”来代替。
方道士是,太有才了。
宿道长皱起眉头跟着看了半晌,又端起杯抿一口酒,轻轻叹一口气,笑了。
说来这六个字都是宿道长教给方道士的,包括后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