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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状元夫人

曹梦兰很是妩媚的一笑“回家?家里有夫人等着?那急什么,一天的时间呢,阿拉先陪侬一天,到晚上的时候回家,保侬能交帐。难不成家里有头母老虎,胃口大的不得了,怕喂不饱?”她忽然用雪白的手套挡住樱口,笑了起来

“侬一看就是个好汉,怎么会怕老婆呢对不对?我这里有上好的大土,你到里屋躺下,我伺候你点个松、黄、长的烟泡,我们有什么话可以到大烟榻上慢慢谈。侬来看一看,阿拉这个床是从南方带来的,津门八成还没见过。”

说着话,就拉起赵冠侯向卧室里走,放一进屋,一股沁人的香气扑面而来,但见四面墙上,挂着十几副泰西油画,全都是女子的人体素描。画师的手法不错,美中不足,就是忘了画衣服,让人无法一窥当代泰西服装之奥秘。在房间里,最显眼的就是一张宽大异常的大床。这床足可以躺的开三四个人,并非是常见的木制结构,而是钢丝床上面铺了席梦思床垫。

虽然都是开口通商之地,但是南北方文化差异巨大,像是松江或是广州,都比较容易接受泰西文化,到了津门,风气却趋于保守。虽然与泰西人做生意,也用洋货,但是泰西的风气在津门流传的还不广,这种西洋床即使是行院里,也很少有人用。

曹梦兰拉着赵冠侯坐在床边,就要伺候他宽衣,却被他一把拦住“曹夫人,不必如此,我不抽洋烟。”

“哦?侬居然不抽福寿膏?”曹梦兰颇有些惊讶的打量着他“还很少见到有人不吃这个,那……那我们先躺下,不耽误侬回家陪老婆好拉。还是侬嫌弃阿拉年纪大了?其实人家今年也才二十五,虽然比侬大几岁,但是也不是大很多的。同侬讲,阿拉以前的那个死鬼是状元出身,出使过四国,阿拉在泰西,和那些国王啊、首相啊,一起跳舞的。这里的女人,只会金国的本事,阿拉可是学过西洋技艺,包准伺候呢侬舒坦。”

她初到津门,人地两生,加上自己相貌确实出挑,极容易被些恶客惦记上。以往在松江,自有一班姐妹护持,到了这里,就要找个靠的住的男人当靠山,才能立住脚。方才赵冠侯的态度和身份,她都看在眼里,知道他既有江湖地位,又有官府的路子。最为成功的混混,便是穿上官衣的混混,他既然入了武备,那便不是那些普通地痞招惹得起的。有这么个人给自己撑腰,还用的着怕谁?也就宁愿倒贴身子,也要将他栓住。

只是她知道,自己的年纪是个硬伤,时下大金的风气虽然不像前些年,但是整体上,还是喜欢十四五小姑娘的居多。以她的年纪,多少有些过气。赵冠侯相貌英俊,又在少年,她颇有些动心,若是当初手头宽裕时,是很愿意养这么一个小白脸的。再者,她现在要连这么个年轻后生都留不住,在津门又拿什么立码头。

她自信以自己的手段用出来,不怕不让这个男子动心,可是赵冠侯轻轻的拦住了她“也不必如此,我帮你,是看你可怜,不是有所图谋。跟你聊聊,也确实是有些正事问你,咱们先说些正经话吧。听你口音,似乎是南方人,怎么跑到津门来讨生活,这个状元夫人,又是怎么回事?只要你肯对我说实话,我是可以帮你的。”

见他一脸正色,曹梦兰心中有些沮丧,方才轻触之间,她已经确定这少年不是宫里的公公,可是表现的却对自己兴味索然。难道自己真的年老色衰,已经失去魅力了?

听他问起,她只好照实回答。“阿拉原本是苏州人,本来就是长三堂子出身的,后来被状元公洪均看中,赎出来做了偏房。侬不要看我现在混成这个样子,人家当初可是堂堂的公使夫人了。”

她的丈夫洪文卿,乃是先帝同惠七年的状元,于天佑帝时任内阁学士、兵部侍郎。彼时朝廷中仍是章合肥掌枢,保他出使欧洲四国,担任大金公使。其夫人乃是个大家闺秀,循规蹈矩,本就忌惮抛头露面。兼听说洋鬼子见面要搂抱亲稳为礼,就吓的不敢同去,洪某本有一妾,乃是另一位仕林前辈陆状元之女,亦是名门闺秀,亦怯于出洋,所以只好让曹梦兰同行侍奉夫君。

只是泰西一夫一妻,不承认妾侍,所以权假诰命,曹梦兰亦就成了“公使夫人”。其随夫在外,游历四年,与无数西洋政要结交,颇有些艳名,也极有些不堪与人道的丑闻,洪文卿却忌惮泰西西门庆的强横,不敢出头闹翻,只能做了大金武大。

再后来,因为一张地图的事,闹出大的纰漏,平白损失了数百里国土,又惹来阿尔比昂人不满,算是外交上的一大丑闻,洪状元内外加攻,竟是生生气死。

曹梦兰在洪文卿死后,索性下堂离开洪家,在松江居住。洪文卿曾做过两任考官,又做过公使,很有些资财,下堂时曹梦兰除了分到许多首饰摆设外,光现银就分了两万,本也是该吃喝不愁。只是她手面太阔,虽然重出江湖,却不是随意接待。若是看不顺眼的,浪掷千金也难搏一笑,看的顺眼的情愿倒贴小白脸。因此时间不到三年,两万银子就补贴的差不多,只剩了装点门面的首饰陈设,只好认命下海。

松江那地方待不住,便到了津门,想要靠着这个大码头,多赚些银两。只是她在松江,有一干旧日苏帮姐妹,于地方上黑白两道都有面子,倒是不用考虑那些人的意见。到了津门人地两生,她生的又美,打扮洋气,又有钱财,便引起不少人觊觎。

像是万礼峰,就是这一带的锅伙首领,有外地的流鹰到此捞食,必要先上门拜贴,再送上一笔孝敬,乃至白陪他睡上几晚,才能开门做生意。像曹梦兰这种愣头青,什么规矩都不管,直接就要做生意的,还是破题第一遭。事实上,要不是因为她生的确实俏丽,怕是脸上都要被人割几刀了。

今天差点被人捉了去,她也知道津门混混不好惹,只能讨好的看着赵冠侯“我晓得侬有老婆,不过没关系的,我们可以偷偷的来往,不要她知道就好。我比侬大几岁,就认侬做个兄弟,侬就叫我声姐。我在这里举目无亲,能依靠的就只有侬这个好兄弟。只要我做起了生意,赚到了钱,肯定不会让侬吃亏的。”

她边说边向赵冠侯身边蹭了蹭,脸上又露出几分媚态“侬想不想当一回状元公?女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咱们好过一回,绝对让侬忘了家里那个黄脸婆。在外面,侬不是问我会不会泰西话么?我出使四国,当然会说他们的话,就算让我装成泰西贵妇,也不费什么力气。侬是想做铁勒的驸马,还是普鲁士的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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