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沈牧风换了一身休闲的衣服,去了威尔士一个知名的地下夜场。
以防万一,他还找了个当地的土著给自己带路。
那个土著表现得十分热情,一路上还不断地为沈牧风介绍,穿着有些流里流气,面上满含笑意:“要说附近这一带啊,没人比我更熟悉了!您找我带路,那可真是找对人了!嘿,前面就是您说的那个夜场了,我带您去!”
相比之下,沈牧风则惜字如金,一路上都没有说话,只是无声地跟在土著身后,时不时地点点头,以示回应。
夜场内鱼龙混杂,闪光灯正不断地变化颜色,晃得人眼睛生疼,耳畔是嘈杂的音乐声,震耳欲聋。
来往的人穿着各种奇装异服,挤在一起,令人难以动弹。烟味、酒味、香水味交织在一起,味道有些刺鼻难闻。
见此情状,沈牧风不禁皱了皱眉,到底还是忍住强烈的不适感,找到了夜场的老板,开门见山地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你要见他们?”老板懒懒地挑了挑眉,态度有些傲慢,嘴里叼着一根烟,淡淡回道,“抱歉,先生,我们这儿不是什么随便的地方,不是你说想见谁就能见的。”
闻言,沈牧风二话不说掏出一大笔钱,放在夜场老板面前,绷着一张脸,冷声又道:“我没有什么耐心,你最好快点。”
男人的嗓音十分低沉,像是从地狱传来的一般,带着浓浓的警告意味。
夜场老板听到他的话,看出沈牧风身份不一般,瞬间认怂,飞快地扔掉了烟头,对沈牧风微微躬身,应声道:“是,我明白了,我现在就让人带您过去。”
见状,沈牧风的面色这才稍稍缓和,满意地略微点了个头。
夜场老板连忙招了招手,把一个手下叫了过来,然后吩咐道:“马上带这位先生去找伦纳德他们几个。”
那个手下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
随后,他缓缓转过身,对沈牧风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又自顾自地向外走,为他带路。
沈牧风睨了他一眼,只见那名手下穿着一身黑,周身上下都捂得严严实实的,令人看不清具体面容,而且一句话也不说,似乎有些奇怪。
但具体哪儿不对劲,他又说不上来;。
沈牧风微微沉了眼眸,思忖片刻,悄然顺走了夜场老板身上带着的枪,然后才不疾不徐地跟上那名手下的脚步。
而沈牧风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们走后,夜场老板悄然松了口气,望着手下的背影,闪过一丝明显的畏惧。
沈牧风始终跟在那名手下的身后,两人没有任何交流,只是无声地不断向前走。
一路上,沈牧风都小心注意着周围的环境变化。
没多久,他便明显的感觉到,自己所走的路愈发狭窄偏僻,人烟逐渐变得稀少。
彼时,夜色已深,视线昏暗,连道路两边的路灯都坏了,令他看不清周围的环境。
沈牧风察觉到不对劲,眉目一凛,当机立断地拿出刚才顺来的手枪,直接朝着那名手下开了一枪。
孰料,手下的反应竟十分灵敏,头一歪,完美地避过了沈牧风的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