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看,果然看到了问题。
条款一,乙方必须保证一次性存入话费的手机号码,和所获得的手机之间每月存在1次以上的本地成功对应通话记录,并产生实际话费,一旦机卡分离使用,次月甲方将停止特种预存话费的转入。
条款二,在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维修换机、换板情况,须在当月凭有效的售后维修工单到甲方的营业厅内更换手机串号,才能按协议规定每月转入话费,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售后工单,或延误手机串码更换时间,造成话费未及时转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条款三,如果乙方手机损坏、丢失,系统将不再向乙方手机号码转入相关话费。
条款四,赠送话费为移东网内话费,仅限移东用户之间使用。
条款五,当月赠送话费,仅限当月使用,不可转存到下月消费中。
……
嚯,这些不平等的条款不少啊。合同中有这些条款,冯宇并不意外,对于一些用户来说,即使有了这些条款限制,他们依然是得到了优惠。但是对于大部分被赠手机吸引过来的用户来说,这些条款可就容易坑话费了。
当然,任何公司制定的合同,都要优先保证自己公司利益,这点冯宇能够理解,但是他想知道,那些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会详细解释合同条款吗?那些消费者知道这些条款都代表着什么吗?
“陆少,你这合同里面陷阱不少啊?”
“合同陷阱?这些都是公司的法务制定的啊?”陆少有些诧异。
“你们做出的限制很多,消费者很容易就会踩雷,让你们白白赚到钱。”冯宇嗤笑道。
“这个就看那些消费者是否主动看清合同条款了,签合同的时候,哪儿能不看仔细?”陆少不以为意的说道。
“信任。因为你们是华夏的国企,且是最大的移动通信服务商,他们对于你们无比的信任。所以他们不会看的太仔细,而相信你们员工的解释。就像很多人去银行,也不会看各种条款,而是需要银行的工作人员解释才明白,尤其是一些不太懂法的人。”
“一旦你们的员工没有详细解释这些条款,让消费者过后有了上当的感觉,那么这个活动就会因为口碑太差而废了,甚至会有人到你们的营业厅去闹,这时候你们虽然有合同在手,可是你们不觉得情感上有些理亏吗?”
“你们还真敢状告消费者?就不怕其他人骂移东公司,然后转而投入到连通公司的怀抱中?”
“而且你们这些合同中的条款,有些属于《合同法》中的无效行为,比如手机损坏、丢失,就不再存入话费,这条就是无效条款。万一有人特别懂法,状告你们移东公司怎么办?”
陆少脸色变了,那样的话,这个新的营销措施,可就成了他的污点了。
“所以这里面一些无效的条款取消吧,然后提高你们的服务质量,堂堂正正的来赚钱!”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