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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绝顶高度

“最吊的一本?”麻花带着一点不相信,“有这么好看,比《射雕》还吊?”

汶采乐睁着血红的眼睛摇头:“这是不一样的吊,实际上我看《射雕》还不如《四大名捕》,我喜欢四大名捕的故事。但是《小李飞刀》是能令我从头爽到尾的,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简直太帅气了!”

说完,汶采乐一拍桌子:“麻花,你赶快看《小李飞刀》吧,我敢保证,比四大名捕和《射雕》更好看,更爽快!”

“真的假的啦?”

“信我啦!”

麻花咬了一口包子,砸吧砸吧嘴:“等我看完《斗将军》就看,我看书没你那么快速度。”

在向麻花倾诉了他对《小李飞刀》的赞叹之后,汶采乐依然没有睡意,上课又偷偷摸摸把《小李飞刀》给翻出来,开始看第二遍。

一边看,一边用心欣赏文字间流淌的诗、酒一般浓烈的快意。

……

小李飞刀像一阵风,刮过了无数人的心头。

没有古龙的武侠是不完整的,如今伴随着张谭的崛起,古龙曾经最受欢迎的一部小说,迎来了问世的机会。

将近四十岁的李寻欢,名为寻欢其实寂寞愁苦,他有一柄神出鬼没、例不虚发的飞刀,它排在《兵器谱》第三,但谁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厉害。

他每日都会咳嗽,像是得了痨病。

然而他身体中的力量,眼中的希望,如火团一般炽热。

汶采乐为之深深的折服。

读了一遍又一遍,根本停不下来。

他被李寻欢巨大的人格魅力所吸引,仿佛明白了爱情为何物,为李寻欢不能与林诗音在一起,而深陷无力感。

麻花也读过了,对小说惊叹佩服五体投地,这果然如同张谭在序言所说,是最特别的一部小说。他不像汶采乐一样喜欢李寻欢。因为李寻欢放弃了自己的爱人,一个连自己的爱人都无法保护的人,是懦弱的。

值得唾弃。

但是他喜欢快剑阿飞,虽然有时候阿飞显得比较傻。他有种奋不顾身去追求的决心和毅力,同时也足够仗义。

《小李飞刀》中有麻花喜欢的角色和不喜欢的角色,这无损他对这本书的喜爱,因为每个人物都那么的引人入胜。即便是他讨厌的李寻欢,也只是讨厌他放弃了林诗音而已。除却这一点,对李寻欢他无法挑剔。

刻骨铭心的遗憾,深入肺腑的寂寞。

仿佛诗句一样的文字,每次都能营造出,那种无限怅惘的气氛。

麻花文化水平比较低,并不会用太多语言描述,来表达自己的读后感。他只是觉得,能看到这样一部小说,简直是老天爷的恩赐,作为酷爱武侠的一员。还能有和看到这样的武侠,一样舒爽的事吗?

有,那就是看张谭的其它小说。

从四大名捕开始,每次看张谭的小说,都是巨大的享受和愉悦。四大名捕、射雕神雕、小李飞刀,三套书的风格都不是很相似,都有变化,但相同的是,都有让他感到看武侠小说,是一种无比快乐的事。

“最厉害的武侠作家。”麻花心里是坚定认为的。

汶采乐也是这么认为的。

至于三个从小玩到大的死党。另一位成员四眼,没有想太多。他看小说,好看就是好看,不好看就是不好看。并不会去多关注谁写的,作者是什么人。

在花了三天时间,将二十万字不到的《小李飞刀》看完后,四眼当即找到弯弯。

故作深沉的说:“弯弯,我喜欢你,但是如果让你在我和大龙之间为难的话。我无法强迫自己去做到继续下去,毕竟大龙也是我的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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