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朝廷也想要铅笔的制造方法?”老爷突然说道。
“什么意思?”袁清突然皱起了眉。
“读书人,当官的人,这世上用笔最多的人都和朝廷有关,但是这铅笔却要从我们手上购买,朝廷本身就够穷了,这笔开支要是能节省下来——”老爷只点到这里。
铅笔现在刚开始,石墨出产并不算太多,于是现在铅笔的价钱还是叫得比较高的。袁清粗略的算了算朝廷的所需,觉得老爷说得不无道理。
于是他问:“那老爷您的意思是?”
“朝廷想要的是那个顾小白。”老爷说。
“什么?”袁清其实已经想到了,但是他仍然忍不住大叫。
“所以——”老爷看着袁清的样子就忍不住要戏弄他一下,他又买了个关子。
“所以,其实你只想把小白轰走是吧。”袁清代替老爷说出来这句话。
“袁清你什么意思?”老爷瞪大眼睛问道。
“我喜欢她,不管你们承不承认。”袁清站得直直的说道。
这段时间他确实是没有再怎么去见顾白徵,原因很简单。他有点不确定自己对顾白徵的感情了。
对的,要是早些时候觉得顾白徵是个太监的时候,他可以很坦诚,很有勇气,可是一但知道顾白徵是女的。
袁清就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家族。
他终究还是富贵人家的独子,他终究还是只考虑着自己。
要是顾白徵是个太监,袁清觉得,这样他似乎更能和顾白徵相守一生,前提是顾白徵接受他。
或许他不可以给顾白徵名分,他知道自己始终还是要去娶一个堂堂正正的妻子,门当户对。
他同样不认为像顾白徵这样的人能处理好他们整个袁府的家庭事务。
于是,他可以接受作为太监的顾白徵,却不能接受作为女子的顾白徵。
他要考虑他究竟是爱不爱她,是不敢爱还是不爱。
这些,袁清都想得清清楚楚。
果然是个商人,一切都要量化。
一个女人,如果顾白徵是一个女人,袁清觉得,当初自己看的那一眼已经毁了顾白徵的清白。
他是该负责的吧。
可是,顾白徵不是那种用钱就可以打发的随便的女人。这点袁清也一直知道。
但是,他能娶顾白徵么?
袁清不用问自己的父母,空看老爷的态度就知道答案。
老爷是不喜欢顾白徵的,不仅仅因为顾白徵在老爷眼里是个太监。
反正顾白徵在老爷看来,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站在袁清身边的那一个。
这样对顾白徵公平么?袁清想不明白,于是他根本不敢再去看顾白徵,一眼也不敢看。
可是这时候老爷居然想借口赶走顾白徵,至少在袁清看来是这样的,袁清就炸了。
这大概是他第一次顶撞老爷。
“你真的喜欢他?”老爷还是不可置信的问道,然后不等袁清回答,就说,“可是不可以啊。”
袁清耸耸肩不说话了,他转身离开了老爷的房间。
他这几日在不停的问相同的问题。他真的喜欢顾白徵?他喜欢她什么?
袁清想了想,一下也想不清楚。这种感觉很难明说。
也不是一见钟情。
也不是所谓的真的是为了顾白徵的身体。
身体也许是个导火索,但是袁清知道,这远远不是全部。
在身体之后,袁清只觉得看顾白徵越看越可爱,就像他说的,比黄金还可爱。
袁清只要一看这顾白徵就开心得想发笑,哪里也不好笑,但是就是开心,这种感觉对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来说,金钱以外能获得开心的途径是十分难得的。
袁清为了说服自己,甚至去努力的发现顾白徵的好。
他看着她在画画,在做东西,反正她认真的时候,有时候会有头发垂下来,挡住一点点的脸,有时候会有汗滴,一两滴,反正认真的模样让他着迷。
像是会发光。
袁清好像悟到了自己为什么喜欢顾白徵了。
因为她会发光。
而他,向来是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的,所以他喜欢星星,喜欢黄金,喜欢顾白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