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很快就打通了,一听说唐承轩约自己见面,詹姆斯很是激动,连忙询问具体位置。唐承轩告诉给他,詹姆斯说道:“哦,原来老板在那里啊。ok,我马上开车过去接你。那个地方,离我住的城市,不是很远,只要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我很快就会赶到。”
挂了电话,唐承轩想到,还有一个多小时,詹姆斯才能过来。有这么长一段时间,自己正好可以,在这个米国的城市,好好转一转。仔细看一下,到底和华夏国,有什么不同,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华夏国人,要移民到这个国家。
作为一个普通的草根阶层,当然了,现在不算了。现在的唐承轩,也勉强可以算是,一个小老板了。以前在华夏国南方打工的时候,唐承轩接触到很多,和自己社会地位相当的草根。其中有不少的人,都渴望着,能够移民到米国。
虽然对这样的想法,有些不以为然,但是唐承轩,并不是一个古板的人。所谓人各有志,不能强求,他们愿意追求更好的生活条件,只要不妨碍到别人,不去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其实都是可以的。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有追求、有梦想,总是一个好事。至少比起那些,整天浑浑噩噩,混吃等死的人,就要强得多了。
和李明扬两个人,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里面,逛了一大圈,唐承轩还是发现了一些不同。这里的人们,各种肤色都有,不仅有白人、黑人,就连黄色人种,也有不少。大家走起路来,大多都是风风火火的,仿佛在赶时间。当然了,和自己一样,四处闲逛的人,也有一些。
这里的大街上面,很是干净整洁,看不到什么瓜皮、废纸什么的。唐承轩亲眼看到,人们都很自觉的,把一些垃圾什么的,丢到垃圾桶里面。有的人,甚至还特意,走上不短的距离,就为了把手里的垃圾,丢到垃圾桶去,而不是随意乱丢。
至少在这一方面,这些米国人,就比华夏国人,强出了一大截子啊。而且都他们很守规矩,唐承轩看了半天,愣是没有看到一个,随便乱穿马路的人。他们的马路,也没有立什么栏杆,大家都十分自觉的,走到有红绿灯的路口,等到绿灯的时候,走斑马线过马路。
这里的司机,也很有素质,至少唐承轩没有听到,在大街上面,随意乱按喇叭的。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没有随意超车变线的,更不会想停哪里,就停哪里。一切都显得井井有条,繁忙而不混乱。
走了一路,看了一路,唐承轩的心里,多多少少有一些感慨。人和人,还是有区别的,并不是你说他怎么样,他就怎么样,很多事情,并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看看逛得差不多了,唐承轩也失去了,继续观摩的兴趣。正好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小咖啡馆,那是专门供人休息的地方。两个人走了进去,找到一个靠窗户的角落,随意点了几份饮料什么的。一边坐在那里,慢慢喝,一边聊着天。
李明扬以前,曾经跟着前任梅老板,到米国来过好几次。不过,那个时候,都是到一些著名的大城市,住在高级的酒店里面。还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随意漫步在米国的街头,所以他也有不少的感叹。
两个人边喝边聊,消磨着时间,一个多小时以后,唐承轩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拿出来一听,原来是詹姆斯打过来的。两个人稍微说了几句话,约好了见面的地方,唐承轩就站起来,结账走人。
到外面拦了一辆出租车,说了一个地名,就是詹姆斯刚刚所说的地方。对于这些位置,唐承轩初来咋到,哪里闹得明白。幸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出租车司机这种职业。他们对于当地的环境,是非常熟悉的,只要你告诉他,正确的地名,就不愁找不到地方。
不久之后,出租车开到一个广场附近,唐承轩付钱下了车。两个人刚刚走出几步,就看到了詹姆斯,正站在广场上的一个雕塑下面,四处打量着周围的行人。
这个詹姆斯,当初在海港市,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胡子拉碴,一副穷困潦倒的样子。整个人都没有什么精神,还身带残疾,像一个要饭的。
现在一看,完全就是两个人啊。穿着笔挺的黑色西服,打着红色的领带,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梳理得清清爽爽,显得神采飞扬,整个就是一个成功人士的典范。前后的差别太大了,唐承轩险一些,都认不出他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