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莎黯然一笑:“算了,我没资格再打扰他们。好,我说。”
讲述完了当年的经历,罗莎黯然摇头:“可是尽管你们都希望我说那个小丑就是皇甫华章,但是我却依旧不能不说:我真的不知道小丑是不是他。毕竟我当年还小,而且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都是扮成小丑,我看不见他的脸。”
汤燕卿点头:“詹姆士的笔录可以与你的口供互相印证。那房子是他的,那就可以依法传唤他了。”
詹姆士从警局出来,去看了乔治。
两兄弟多年未曾见面,所有的联系都靠网络和电.话,这样终于对面而坐,反倒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
詹姆士黯然笑笑:“收购股份,没有咱们预想中那么顺利。佛德集团的股票流失很快,咱们资金量也有限。等再筹措资金入场的时候,抛盘已经全被消化掉了。”
乔治有些失望,却也随即便不在乎了:“没有股票也无所谓,只要搞倒那个私生子!到时候群龙无首,那公司就还是咱们两兄弟的。”
乔治那张酷似皇甫华章的脸,近乎狰狞地笑
:“只要能搞倒他,什么代价我都付得起!”
詹姆士离开监狱,外头落雨了。
细细如丝的小雨,淋湿了红砖步道,浇绿了路边的小草。詹姆士沿着红砖步道,漫无目的朝前走去。
他对皇甫华章的恨,跟乔治的还有不同。
乔治是长子,年长他十岁。当年皇甫华章被接到M国来的时候,他才十三岁,而乔治已经二十三岁了。以年纪论,那场惊心动魄的继承权争夺战主要是在乔治和皇甫华章之间进行,而他自己则更多的事被裹挟其中的。
十三岁的孩子,对继承权还没有那么大的渴望。更何况他是次子,从小也没有如乔治那样早早开始进行身为继承人的系统教育,所以他对皇甫华章的恨,客观来说没有乔治那么刻骨铭心。
只是,后来发生的事,还是让他改变了看法。
因为皇甫华章的到来,因为那场继承权的大战,十三岁的他不得不亲眼目睹了母亲的失控。母亲将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在他身上,而他更是不得不走到了老佛爷的身边。
他不仅因为皇甫华章而失去了自己父亲、家庭、继承权,甚至失去了母爱、失去了……童真。
所以总结起来,他对皇甫华章的恨反倒后来居上,超过了乔治去。
那一年,他们兄弟彻底失去了全部,乔治被流放到亚洲,他被送往欧洲的时候,他才不到十六岁。一个还没成年的男孩子孤身去了那块大陆,孤单在那里独自完成学业,一步一步走到今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等于重走了一遍皇甫华章从前的经历。被放逐、孤单地长大。可是皇甫华章失去的不过只是一双腿,而他失去的又哪里是一双腿可比?!
他走得累了,在路边停下脚步来,站在一间店的屋檐下,靠着墙壁点燃一根香烟。
这时看见一个东方女孩儿远远走过来。她打着一把红色波点的雨伞,身上穿着及膝的羊毛裙,脚上套着一双大红的猎鸭靴。
长长的黑发如丝缎一般从肩头垂落下来,长及腰际。
她的面容被挡在雨伞里,看不见,可是她周身的清新气质却是扑面而来,成为这个细雨霏霏的早春午后,在这静寂凄冷的街道上一抹亮丽的风景。
他吐着烟雾,忍不住眯眼盯在她的脚上。猎鸭靴原本太过粗犷,女孩子不容易穿得好看;更何况是这样气质细致的东方女孩子?可是她光着一双藕段儿般的小腿,穿着大红的猎鸭靴走过来的模样,却叫人不觉突兀,反倒格外好看。
嘴里莫名多了点烟草沫子,他噗地吐出来。
莫名想起之前交往过的那个超模兼新锐设计师的女朋友,就曾给他看过一系列硬照,里头都是英伦风格的服装搭配,脚下却船上了猎鸭靴。那个女朋友说,现在猎鸭靴终于得到了时尚界的青睐,但是能穿得好看的还是少见。凡是能穿的好看的,就一定是有天生的时尚嗅觉的,而且一定是高颜值。
他跟那个女人分手很久了,甚至都记不清了那个女人的脸,可是莫名地却记住了这句话。他忍不住苦笑着想,难道记住那句话,就是为了在这样一个细雨霏霏的午后,用来对一个偶然遇见的路人产生巨大的兴趣么?
很奇怪,他是真的想看一看那张隐在雨伞底下的脸。
会不会如同他那前女友说的一样,天生注定地好看?
他便掐灭了烟,直起身子,故意迎着那个女孩儿走去。
---题外话---【稍后第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