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湖南回来之时,朱常洵送自鸣钟给江抒的风头已经过去了,府上也没有人在他面前提过这件事情,因此他并不知道其中原由。
“是福王前些日子送过来的,”江抒微微敛了敛神色道,“说是在一个叫做利玛窦的洋人那里买来的。爹也认得它么?”
叶向高再次向那自鸣钟看了一眼,缓缓点点头,有些不解地道:“既然是福王送给你的,那又为何要让我带进宫给太后?”
“自然是太后想要了,”江抒无奈地笑了笑,“今日进宫赴宴的时候,有人在太后的面前提起了这东西,太后对它很是好奇,知道了我的手中有一件,让我送进宫给她瞧瞧,我想不如就送给她,也好承个人情。”
“福王将这么个稀罕物送给你,也是有心了,你还是好好留着吧,”叶向高不赞同地道,“就这么送出去,岂不是辜负了他的一片心意。”
“但我已经答应了太后,让爹明日进宫之时给她带过去,这恐怕不合适吧?”江抒面上微微出现一抹为难之色。
说实话,她虽然很看不上这玩意儿,觉得它与现代那些形形色色的钟表比起来差得不是一两个档次,但有它在身边,确实比日晷、沙漏什么的方便得多。
“放心,爹有办法,”叶向高抬手拍拍她的肩膀,走到附近靠墙摆放的一个黄花梨木顶箱柜前,抬手拉开上层左侧柜格的门,从里面取出一个透明罩子扣着的器物,向着她举了举,“四丫头,你看。”
“自鸣钟?”看着那个和自己手中之物大同小异的物件,江抒有些震惊,“爹怎么也会有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