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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娉娉袅袅十五馀,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一诗念完,刚才还得意洋洋的秦大少爷一下子口目似呆,他的文采一般,但不妨碍他对好诗词的理解,就像一篇好文章,很多人都会欣赏,但却只有很少的人能写得出一样,刘远诗一出,他马上就知道,和刘远的一比,自己完败了。
(花季十六雨季十七,十六以下的,通常用豆莞年华来形容,也有一说是十三四,这个也不必深究)
“好诗,好诗,好一句豆蔻梢头二月初,形容得太贴切了,刘兄弟,我对你真是五体投地了~~”秦朗输得可是口服心服,一边低吟一边抚掌惊叹,反正他一早做好了落败的准备,现在输得也口服心服。
杜三娘的则是一脸震惊,看着刘大官人,眼里出现了一丝迷醉。
把一个少女形容二初初的青葱嫩白的豆蔻,形容实在太美妙了,特别是最后二句“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把杜三娘的美艳赞得彻彻底底,试想一下,繁荣似锦的扬州,青楼妓院林立,一个个貌美如花的女子正在静候着客人的到来,可是把珠帘卷起一看,又有哪个比得上三娘的娇艳呢?
虽说杜三娘色艺双全,艳压苏淮的事己经众所周知,可是这话从刘远的嘴里说出来,要是一传出去,那肯定是言之凿凿:说这话的,那可是名气越来越大的刘远之口,刘远是谁?那可是号称“一树梨花压海棠”,才高九斗的北方才子徐鸿济也对他口服心服的人物,虽然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但是在众多才子的心目中,他就是一座大山,是众人征服的目标。
要是不把他打败,说什么自己文采出才,无人出其左右呢?
“刘公子,你真的是这样想的吗?”杜三娘一双大又亮的美目内光彩流漓,眼内的春情,好像是泓春水,快要溢出来了。
这个刘公子,当众赞自己艳绝群芳,这是~~~~暗示奴家吗?三娘的心,好像一个调皮的小鹿一样,蹦跳个不停。
至于吗?刘远有点郁闷了。
你说吃饭就吃饭,我饿到肚皮都贴后背了,可是又要搞什么作诗,作得好,就能吃得好,要不然,用那双特大号的筷子让人怎么吃啊,刘远哪里作得什么诗呢,幸好,读书的时候,有一篇课文是欣赏唐代大诗人杜牧写的诗,刚好就有那么一首,为了吃饭,刘远也懒得理会了,直接拿来套用,只是把十三改成十五罢了。
这叫天下文章一大抄,刘远想想也得意,现在还是贞观七年,大约是公元633年,在自己的记忆中,这个时低并没有什么特别有名的大诗人,别说诗仙李白、诗圣杜甫等那些变态一个都没出,就是很有名气的初唐四杰,记忆中最出现的卢照邻还得过三四年生下来,而刚被自己剽窃的杜牧,那是二百多年后的才出现,按时间来算,估计现在他太爷爷还穿着开裆裤玩泥巴呢。
这是一个美好的年代啊。
“那个,肚子饿了,我们先吃饭吧?”刘远答非所问道:“那个,我用哪双筷子?”
杜三娘踏着小碎步走了过来,一下子坐在刘远的旁边,伸出纤纤玉手轻轻拿到那双正常筷子,挟了一块香獐肉,举到刘远的嘴边,柔声细语地说:“承蒙公子错爱,实在受之有愧,这次,就让三娘侍候公子用餐吧?”
说完,一脸期待的样子,而一旁的秦朗,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他没想到,艳绝一方的三娘,竟然放下身段去侍候一个人吃饭,这事要是传出去,估计刘远都得被文人才子妒忌的目光“淹死”,要是喂的是我,那该多好啊,就是吃完这一口,马上跳湖游岸边也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