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哈斯头顶着缀着流苏的波斯式样镀金头盔,身披带着浮雕的精美铠甲,坐在了这面狼头大纛之下,他的四周全是骑在马上甲仗严明的奴兵扈从,这位埃米尔手中握着阿拜多斯前线送来的战报,“叫穆塞托收拢败兵,前往尼科米底亚前来与我会合。”很明显没有多大的反应。
“可是,根据情报,希腊军队是要和罗姆苏丹会合在一起,朝着尼西亚进发的。”埃米尔的女婿,阿布尔.卡西姆站在一旁提醒说。
“我的孩子,你看看我们勇敢的战士们,他们在征战和生活的时候,最不可或缺的是什么?”须发花白,和拜占庭罗马皇帝斗智斗勇极长时间的扎哈斯,眯缝着狐狸般的眼睛,对着女婿问到。
“是勇气,是意志,是为了经文而执剑消灭异教徒的执着!”女婿阿布尔.卡西姆以为这是岳丈在用问题考验他,便捂住了胸口,气宇轩昂地直接就对着岳丈喊了起来。
而扎哈斯却一脸“你蠢得几乎让我无可奈何”的表情,而后他斜了下眼睛,指了指立在大纛后面,耸立的绣金帐篷,“是这个东西,它决定了我们所有战士的作战风格,突厥就是支飞出的箭,是滚动的云,从长城的这头,直射到了遥远无比的这里。帐篷,就验证了我们是根本不在乎城市的族群,城市是无聊的羁绊,而我们就是要不断地放牧,只要有能遮风避雨的帐篷就行,当吃不饱穿不暖的话,就去打劫城市好了,一旦我们融入了城市当中,就不得不从打劫者成为被打劫者,那是多么悲惨愚蠢的行为。”
接着,扎哈斯慢慢将信件给卷起来,“我们不在乎尼西亚,不在乎普鲁萨,现在突厥的勇士执着狼头大纛就在这里,在尼科米底亚的海边,对面就是财富无限的圣海,既然到了这里,又何必为尼西亚这种地方回头止步?阿布尔,在穿过草原时,突厥人的帐篷是车轮;在穿过荒漠时,突厥人的帐篷是骆驼;现在,我们要穿过这片海洋,突厥人的帐篷,就是船只,就是风帆和甲板——传达我的命令,所有人乘坐船只,变骑兵为水手,去袭击希腊人在圣海当中的富饶岛屿,希俄斯岛、莱斯波斯岛,甚至登上加利波利、君士坦丁堡,烧杀劫掠,无所不为。”
说完,扎哈斯哈哈笑起来,他从席座上起身,接过了一名奴兵递过来的弓箭与箭囊,慢慢走到了断崖边的台地上,看着下面蔚蓝的圣海(即泛指爱琴海和君士坦丁堡四周的海域),其实圣海原名叫做拱门之海,后来因为发音和“圣”相似,便以讹传讹,但在所有人的心中,这片海域自然是神圣无比,谁能占有它姣美的容颜,谁就能称霸陆地和海洋。而对于尼西亚的埃米尔来说,这片海他是非常非常熟悉的,他早年曾被拜占庭罗马人俘虏过,后来还担当过罗马帝国下的佣兵将领,后来因为他站在了阿莱克修斯政敌的一边,才在其登上皇位后被清算,又从君士坦丁堡逃出,但是经过这些年,他对拜占庭宫闱内斗,和军队的弱点简直是了如指掌——拜占庭罗马帝国的舰队精华,原本都集中在小亚的奇乞里亚,随着整个小亚的丧失,这支舰队也灰飞烟灭了,所以阿莱克修斯而今手中根本没有什么强力足够的战船,先前面对诺曼人的海上入侵,也只能靠着威尼斯和阿马尔菲这两个海洋共和国的帮衬——那么,扎哈斯自己使用船队来袭扰君士坦丁堡,简直是再完美不过的了,恰好是砸在了这位皇帝的“软肋”之上。
想到此,扎哈斯从箭囊里抽出根箭来,呼啸着射向了那波涛翻滚的大海,“此次突厥勇士的箭,要牢牢钉在君士坦丁堡的金门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