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才把所有道员安顿在后台,正想喝水休息一下。
几个女生却在大声讨论。
“社长叫我拿枝大灯上去,但我不够力呀!”
“找个男的。”
“副社长不在,邓承永又在换戏服(邓承永已是男主角,丽沙更是第一女配角,俊男美女就是吃香,其貌不扬的我只好去搬道具)。”
“什么?今年话剧社得三个男吗?”
“不就是呀!”
“那怎办呀!社长等着要,他说会堂不够灯,特意叫我从学校拿来。”
我主动才前问:“我替你们拿上去吧!”
陆清清却说:“不要去,那条钢梯很危险,何况你又要拿着灯。”
我微微笑道:“不要紧,更高的地为我也爬过,我才不怕。”
当我看着连着礼堂顶部的钢梯,又真的蛮高,应该有五米。
陆清清再次劝说:“不要上去,过一会儿社长下来拿也一样。”
我摇摇头。
“我们只可以用社区会堂两小时,我们不应该浪费时间等的。”
我吃力地拿着那枝灯,慢慢地爬上钢梯,可以说是一步一惊心,我更不能说不后悔自己的逞强,唉!我冲动的毛病何时才能改呢!总有一天,这个缺点会累死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