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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4章 纵览全局

乐毅见燕民受益后,民心稳定,开始颁发第三波法令,主要针对门阀土族、外戚贵族、官商垄断物价、搜刮财货等,进行分化和打击。

这一次的第一令:施行‘三长制’,规定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三长必须由乡里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的人担任,每两年普查一次户口,平时监督耕作,征收租调,征伐徭役、兵役等,照顾孤贫老弱等,这种法令,分化了世家大族,族长制,使一些庞然大族,青年人以夫妻为单位,施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又建立这样非族氏的乡间小吏,加强中央集权,削减贵族权利。

第二令:颁布军爵制度,同样二十爵,通过军功获得不同爵位后,会有相应的优惠待遇,每月俸禄变高,医疗逐层免额优惠,子女有免费教育权利等,除了土地不多分外,其它待遇均丰厚,超过其它诸侯国。

第三令:限制为官者经商,但凡在燕国做官者,不同官员都有一定经商约束,不得以官商一家,狼狈为奸,贪污受贿,甚至亲戚做生意,也不能再自己为官的管理范围内。

第四令:建立检察院、官员纪检部门、朝廷安全部门,针对官员违法违纪,官官相护、收取贿赂给予严格打击,监督严密。

第五令:各郡县乡,建立小学、中学院校,太学每郡一所,最高学府设在京都,考燕京学府不中者,可以在各郡的太学内学习,小学、中学为基础和中级,所有乡内小学,孩童一律免费入学,私塾先生统一由朝廷教育部门,统一发俸禄。

第六令:鼓励燕人与草原匈奴通商、通婚,经济往来,禁止相互侵压杀戮,自由贸易区设在燕山北面,与草原接壤的‘乌兰察布’城。

第七令:进一步完善律法和刑法、宪法等,再次重申,禁止土地兼并与买卖,自己的土地,如果不耕农,可以租赁,如果荒芜了良田,同样受到责罚。

七令同时颁发后,檄文和令旗箭被传往燕国各郡县,入秋后,农户正闲暇下来,认真了解新政,弄明白内容后,广泛拥戴。

同时,燕国也开始整兵入伍了,各地驻军开始更换新鲜血液,缩短兵役的年限,少以十八岁为基准,老以五十岁为限,五十岁的老兵,必须要退伍还乡了,分封土地和退伍费。

中原五国混战,秦国忙于义渠之乱的时候,燕国仍在不断蜕变,努力摆脱旧壳,焕发新春。

辰凌正在大帐内满脸肃穆地审批官文,忽然有侍卫进来禀告:“大帅,斥候回信,成武邑告捷,卫地南部成武县邑的粮仓,已被我军烧毁!”

“好!”

辰凌爽朗一笑,雄关后方粮草被烧毁,不单单是扇堤关告急,就连曹州一带的数城,也面临粮草供给不足的窘境,接下来,真正雄关大决战,就要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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