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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宴无好宴

眼下,该是五月了吧?时间还过得真快,眨眼之间,自己穿越到汉末已经快六年。

六年的时间,其他穿越众只怕已经混得风生水起,要么身居高位,要么割据一方,最不济,也是左拥右抱,享尽齐人之福。

自己呢,还在给人打工,找谁说理去?

夜幕降临,火光点点。

白天明明热得想光膀子,这会儿又感觉寒气逼人。朱广踏出帐篷的时候一抬头,那天幕上一轮满月,皎洁的月光遍洒草原,让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朦胧。

不知道,她还好吗?

自己一走,必须惹她牵肠挂肚,茶饭不思。不用想像,怕也知道她定是时常倚门而望,期盼自己哪一天能回去。可谁也没奈何,生在这乱世,很多事情没得选择。

我本不是你真正的儿子,但你舐犊之情却没有半分虚假。你以柔弱之躯替我挡鞭的身影,在我“生病”时忧虑的表情,还有送我远行时难过的眼神,都深深烙印在我心中。

阿母,勿以我为念,请依时加衣强饭吧。

“好看!”一个爽朗的声音把朱三公子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扭头看去,魁头还是那副“居家”的装扮,带着几个卫士大步过来。

再看向空中明月,朱广点头道:“好看。”

“走吧。”魁头自然不知道他的心思,还兴致颇高地催促着。

将目光从天幕上收回,朱广正要起步时,见魁头的随从只有那天替他把守帐门的战将和几个武士,遂回头对高顺道:“你们也不必跟着了。”

“诺。”

与魁头并肩往前,那战将引着六个武士跟在后头,朱广路上随口问道:“你这部将甚是威武,叫什么?”

“他?贺六浑。”

朱广没听清,又问了一遍。说话间,已进慕容营地。他现在才知道,慕容其实不是中部大人的本名,只因他早前出生和居住的地方叫“慕容寺”,遂以地名为姓。至此,便算有了鲜卑慕容氏。

那慕容引着中部大小首领十数人,都解了铠甲,作寻常打扮。立在那“辕门”处恭迎鲜卑王。一照面,不多说,直入大帐。

大概鲜卑人也觉得这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慕容的营地里,四处篝火,胡人围坐着,或说、或吼、或笑、或歌,热闹非凡。

那帐中灯火通明,设有数十副座头。若这宴会放在魁头的营中,只怕还真扯不开场子。

鲜卑王自然上首高坐,朱广因是客人,两家又方才讲和,再加上他跟魁头关系不一般,遂坐了下首第一个,慕容紧随其后,其他大小首领可按身份级别就坐。这一套,想必是从汉人那里学来的。

大帐中央,几堆篝火已经几近熄灭,架上几只烤全羊已经呈现出暗红色,滋滋滴着油。那“中行说”一见朱广就打趣说,朱从事,今晚这羊盐巴可是放足了。他又一翻译,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进来几个胡妇,拿那一尺来长的短刀熟练地切割着羊肉。而后,分送至众人面前。

朱广发现给他送羊肉的那妇人,来慕容营地时曾经见时,当时她亮着半边膀子,提一头刚宰杀洗剥干净的肥羊。既是熟人,朱阿俗自然不吝惜笑容。

那妇人见对方朝自己飞眼,先还一笑,待看清是朱广时,眼中突然闪过一抹惊慌,立即低着头转到别处去。

听说匈奴也好,鲜卑也罢,最不讲究这个伦理关系。哥哥死了,嫂子就得从了小叔子,甚至父亲死了,只要不是亲妈,以后就跟儿子睡了。这妇人倒这般害羞?

正思索时,酒来了。胡人不象汉人那样,用瓮盛酒,而是羊皮口袋,跟尿素肥似的,一袋一袋拎来。朱广一看就头大,就这阵势,不怕喝醉,只怕涨得慌。

那慕容大人是东道主,自然先捧起酒来,对着魁头,大声说着什么。片刻之后,所有人都起身,纷纷附和。朱广见状,也有样学样,反正也不知道什么意思。

魁头喝下他敬下的酒,目光便转到了朱广这边来。笑容满面,起身端酒,用汉话道:“敬,并州狼!我的,对手,朋友!”

朱广“受宠若惊”,屁股还没沾地又赶紧起来,举酒道:“敬草原上的雄主!骁骑之王!”

那数十个首领,不管是否待见他,但鲜卑王朝他敬酒,怎么着也得装装样子,又是一片呼声,朱广半个字也不懂。

气氛非常热络,胡人举行宴会,没有汉人那么讲究。就是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别看魁头是鲜卑王,他这些臣子敬酒,他稍有拒绝,甚至是暂缓的意思,那些粗鲁的汉子们便跳着脚哇哇叫,跟骂娘似的。

都跑去敬魁头,倒没人搭理朱从事了。正独自吃肉时,“中行说”捧着酒笑咪咪地过来,他明明就是个正常男人,但朱广却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他阴阳怪气的。

“朱从事,我敬你一个?”

虽极厌恶此人,但朱广还是笑道:“怎么当得起?还是我敬中行先生吧。”

说起来也怪,中行说是汉文帝时的太监,因为被强迫陪翁主出嫁匈奴和亲,而背叛了汉廷,成为匈奴单于的谋主。若论汉奸,此人未必是始祖,也算是先驱了。

朱广口口声声称呼对方为“中行说”,可他非但不生气,更从来都不纠正。“岂敢?并州狼的名声在草原上流传四方,连我们鲜卑王都以为你上宾,还是我敬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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